公司代码:688560 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898,278.52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285,696.46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34,345.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5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以上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上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定位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铝塑膜、特种防护膜等。公司一贯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技术和工艺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已形成规模化应用的业务有: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等)、锂电池软包封装材料(动力与储能锂电池铝塑膜、3C数码锂电池铝塑膜等)、特种防护膜等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采购事宜,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通过采购部进行统一采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控制程序》和《供方控制程序》等规章制度。公司生产及物料控制部根据客户的订单或供货合同以及库存情况制定《物料需求计划表》提交给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前,采购部按规定在《合格供方名录》的范围内对供货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制成《采购比较表》后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品质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品质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对的采购原材料进行检验,经专人按既定检验程序完成检验后完成相关原材料的入库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快速、及时的要求,公司每月根据市场通用规格及历史客户通用规格需求预备一定的库存,以便在接到通用规格订单后,可以迅速的组织发货,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迅速地占领主动权。对通用规格之外的产品,公司会根据订单要求再组织生产。
公司自主生产产品流程及其主要环节如下:(1)订单接收;(2)订单评审;(3)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4)生产实施和质量控制;(5)产品的运输和发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其中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与市场推广和公司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包括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环境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参与战略研讨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公司长短期的营销发展规划制定等;销售部主要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包括销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产品销售全流程管理、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分析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客服部主要负责向客户了解产品后续使用等信息,以便持续改进,不断满足客户新的要求。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和锂电池制造企业,其市场开拓方式包括新客户开发和存量客户订单增量维护两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2年,全球面临气候变化、欧洲地缘政治导致的能源危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球各国能源转型加速,为国内光伏产业制造端带来了更大的机遇。欧洲和中国将进入旺季,而美国可能会在关税豁免后看到需求回升。我国光伏行业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光伏发电逐渐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以其低碳、低成本、广泛性等诸多优势,成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主力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光伏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如:2022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了《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2022年8月, 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2022年10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述相关光伏产业政策,有力的促进了国内光伏产业链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增长。从长期需求来看,中国、欧洲和美国将在能源转型中加速全球光伏发电需求增长。
(1)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历史新高
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光伏发电作为现阶段最具有广泛、低成本、安全可靠三大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得到了全球各国的普遍认可和重视。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中国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6年保持全球第一,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2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 230GW,同比增长 35%,再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预计2023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 280-330GW。在全球多国“碳中和”、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目标的推动下,预计 2022-2027 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量将达到300GW,其中分布式年均新增170GW。2011-2022 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3-2030 年新增规模预测(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量保持世界第一
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 87.41GW,为历年最高,同比增加59.3%,年度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10年保持世界第一。其中,大型地面电站占比为41.5%,分布式电站占比为58.5%,分布式占比超过集中式, 其中户用光伏可以占到分布式市场的49.4%。本报告期末,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92.6GW,连续8 年位居全球首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3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95-120GW,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22 年由于供应链价格持续高企,集中式装机不及预期。随着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建设,预计2023 年新增装机中,大型地面电站的装机占比将重新超过分布式;分布式市场方面,整县推进及其他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光伏建设将继续支撑 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虽然占比下降,但装机总量仍将呈现上升态势。随着光伏发电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叠加“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以及大 基地的开发模式,集中式光伏电站有可能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2022年-2030年分布式光伏电站与集中式地面电站占比趋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3)不同组件封装材料的市场需求
目前,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主要包括双面涂覆型、复合型、玻璃及共挤型背板。2022年,双面涂覆型背板及玻璃背板合计占比均超过35%,复合型背板市场占比约27%。2022年,双面发电组件市场占比达到40.4%,因此未来几年双面发电组件市场占有率将会不断提升,玻璃背板和透明有机背板占比将随之增长。2022-2030年不同背板材料市场占比变化趋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公司作为光伏组件封装材料企业,主要产品有太阳能组件背板、封装用胶膜、锂电池铝塑膜等。2022年,公司生产的BO型无氟背板销售8118万平米,占背板年度总出货量比例为78.3%。根据2022-2023年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所述2022年国内组件产量为288.7GW测算,2022年,国内背板市场需求预计为14亿平米以上,其中不含氟有机背板占比接近10%,2022年无氟有机背板市场需求量约1.4亿平米。在2023年全国组件产量继续保持50%左右增幅前提下,无氟背板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年版)》预测,2021-2030年无氟背板与玻璃背板等不同背板材料未来市场占比变化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022年,在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方面,单玻组件封装材料仍以透明 EVA 胶膜为主,约占 42%的市场份额;POE 胶膜和共挤型 EPE 胶膜合计市场占比提升至35%。未来,随着 TOPCon 组件及双玻组件市场占比的提升,其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增大。2022 年,公司已经形成年产1亿平米胶膜产能并已批量出货,主要胶膜产品有POE胶膜、EPE胶膜、EVA胶膜。
(4)行业发展特点
目前,光伏行业已经跨入了单晶时代,为了降低光伏发电单位度电成本,光伏组件企业处于向大组件和高效组件齐头并进发展的特点。2022年,光伏组件市场呈现大尺寸电池片组件畅销局面,其中,小尺寸166mm电池片组件占比由2021 年的36%降至15.5%,且未来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减少;而182mm 和 210mm 尺寸合计占比由 2021 年的 45%迅速增长至 82.8%,未来其占比仍将快速扩大。采用 182mm尺寸72 片TOPCon 单晶电池组件功率达到 570W;采用 210mm 大尺寸 66 片异质结电池组件功率达到 690W。
同时,规模化生产的P型单晶电池均采用 PERC技术,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3.2%;采用 PERC 技术的多晶黑硅电池片转换效率达到21.1%;N型TOPCon 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4.5%;N型单晶异质结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达到 24.6%;N型单晶XBC 电池平均转换效率也达到 24.5%,今后随着技术发展,TBC、HBC 等电池技术也可能会不断取得进步。未来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将会成为电池技术的主流方向,从而带动封装胶膜市场需求的增长。
目前,锂电池铝塑膜在满足现有三元软包电池和刀片电池对铝塑膜的外,随着锂电池向半固态和固态化发展,锂电池铝塑膜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新能源复合膜材料产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满足不同组件封装用材料的需求。公司主要产品有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
2022年,公司按照年初预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大幅度调整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的产销结构,加大盈利能力较突出的BO背板产销占比,继续保持BO型背板行业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同时,公司继续推进锂电池铝塑膜原材料国产化和自主化生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年产销“ 1亿平米”级的第一梯队,战略客户订单保持增长且市场份额稳定。
(1)丰富背板产品,满足市场对不同背板材料需求
2022年,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1.037亿平米,其中公司特有的BO型背板销量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当年实现销售出货8118万平米,同比增幅达149%;2022年因PVDF膜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且持续位于高价位,为达到背板产品持续降本和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及时调整K系列/T系列背板产品的销售政策,K系列/T系列含氟复合背板当年共计销售出货2248万平米,同比下降60%。
2023年,公司将向市场继续推广BO型背板的运用,扩大其市场占有率。首先要服务好维护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通威股份、东方日升、中节能等核心客户,提升战略客户的订单份额;再是积极开发潜在大型组件客户对BO背板的份额;同时开发一批国内财务状况较好的中小客户和印度、美国、欧洲等海外市场。
2023年2月17日,公司与合肥市肥东县签署《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建设年产3亿平米太阳能背板和2亿平米功能性膜项目,承担实施此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明冠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已设立,首期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2)提升胶膜产能,扩大胶膜出货量。
2022 年,公司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并已批量出货,主要胶膜产品有POE、EPE、EVA胶膜。其中,POE/EPE胶膜出货占比28%,POE胶膜用于N型组件TOPCON和HJT封装;EVA胶膜出货占比为7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2396万平米,累计销售2329万平米,各型号胶膜累计销量同比增幅为163%。
2023年,根据公司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越南明冠年产1亿平米胶膜项目建设进展及投产产线产能释放情况,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能将大幅度提升到2.2亿平米以上。
(3)提升铝塑膜品质,保持市场稳中有增
报告期内,年产1000万平米锂电池铝塑膜项目产线处于正常正产,主要用于国产材料导入试产,产能逐步释放。2022年,公司在铝塑膜原材料国产化和自主化供应问题基本解决的情况下,实现了铝箔、胶黏剂、尼龙、PET、CPP等国产原材料的成功导入和部分材料自主化生产目标,在保证铝塑膜产品质量稳定的同时,铝塑膜原材料供应链得到稳定,也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缩短了客户交货周期。
2022年累计生产锂电池铝塑膜757万平米,累计销售铝塑膜716万平米,产销率为94.5%,各型号铝塑膜累计销量同比增幅为22%,老客户订单保持增长的同时新客户订单逐步释放。报告期,公司动力/储能电池类铝塑膜销量占比为79%,3C数码电池类铝塑膜销量占比为21%。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建立了“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新产品研发管理机制,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公司的关键技术以及技术延伸拓展能力,增强了公司的行业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2022年,公司以下一代新型高效组件封装材料为研发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N型TOPCON单晶组件、异质结单晶组件、XBC组件等高效组件封装材料的量产研发能力,提高技术壁垒,提升公司新能源领域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科技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6833.66万元。2022年,公司共拥有研发人员77人(含博创宏远1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 10.20%。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5 项,累计授权专利13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5项。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获授权专利年年递增,为公司保持研发与技术优势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投入与研发成果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铝塑膜行业人才的引进,扩大封装胶膜和铝塑膜的研发与工艺技术队伍。2022年,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用POE封装胶膜研发团队通过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胶膜助剂快速吸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筛选出适合于封装胶膜的助剂,通过优化助剂吸收过程,确保助剂分散均匀的情况下减少预混料时间,保证所制得封装胶膜的稳定挤出生产工艺及长期可靠性;通过高截止型异质结组件用封装POE胶膜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增加高效紫外功能助剂,改善胶膜的紫外截止波长。2022年,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取得突破及其研发成果如下:
1、太阳能电池背板方面
(1)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用透明网格背板的开发。该型号透明背板的开发,通过两面涂布优异耐候性材料,保证透光率和产品可靠性;电池面通过丝网印刷高反射率网格结构,提升组件的发电效率。该新产品项目投产后能显著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总体利润率,适应行业高端产品的发展需求,提升产品市场定位。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2)HJT太阳能电池组件用智能网栅薄膜的研发与应用。该智能网栅薄膜的成功开发,满足了与常规市场销售的HJT电池剥离力大于40N/cm,透光率≥85%,满足客户端组件成型工艺;可减少组件段电池片银浆使用,加快推进无主栅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的推广应用,能够降低国内太阳能电站的建设成本,延长电站的使用寿命,促进光伏发电的发展,加速清洁能源的发展与推广。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网栅膜国内领先应用。
(3)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用透明背板薄膜的研究与开发。该项目的成功研发,可显著提高背板阻水性能,水汽透过率远优于行业水平,能够满足异质结电池对于水蒸气敏感性的严苛要求,性能可靠性满足行业要求。项目投产后能显著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总体利润率,适应行业高端产品的发展需求,迅速提升公司产品在该领域的市场占比。
2、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方面
(1)太阳能电池组件用POE封装胶膜的研发。针对行业现有EVA胶膜透水率高、老化长效性保持率低、电绝缘性能难改善等缺陷,故在满足封装胶膜其他性能条件下,开发新型POE胶膜来改善胶膜交联反应性能,提高组件的可靠性,同时也增加了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样式的多样化。通过该研发成果的应用,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产品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优势 ,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的保护能力将得到加强,使光伏电站的应用地区得到拓展,更好的普及绿色能源,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2)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胶膜助剂快速吸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调整预混粒子配方及预混工艺,增加助剂的分散性及POE对助剂的吸收性能,以保证制得封装胶膜的可靠性。该新工艺的成功应用,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光伏发电的发展,加速清洁能源的发展与推广,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普及,为早日普及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推进节能降耗起到积极的影响。
(3)高截止型异质结组件用封装POE胶膜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常规胶膜的紫外截止波长是360nm附近,满足了异质结胶膜控制要求,减少紫外光对TCO层的影响,提升体胶膜与TCO镀层的初始剥离强度。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产品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优势,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的保护能力将得到加强,使光伏电站的应用地区得到拓展,更好的普及绿色能源,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4)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封装胶膜接枝造粒的研究与开发。针对行业现有POE树脂与助剂的匹配性差、老化长效性保持率低、电绝缘性能难改善等缺陷,故在满足封装胶膜其他性能条件下,开发封装胶膜接枝造粒的方法来改善胶膜基础性能,提高组件的可靠性,以及生产的良率。该工艺技术的成功开发,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产品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优势 ,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的保护能力将得到加强,使光伏电站的应用地区得到拓展,更好的普及绿色能源,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3、功能薄膜方面
(1)耐UV400KWH聚烯烃薄膜及其背板的研究与开发。选用高效光稳剂,充分发挥多种老化体系协调复配获得高耐候性。该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光伏组件应用领域全覆盖,满足光照Ⅰ类地区的组件封装需求,兼顾绿色环保和可靠性双重要求。可拓宽组件厂对超耐紫外的光伏组件背板的选材窗口。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2)一种新型高结构强度的聚烯烃薄膜及其背板的研究与开发。运用共挤出技术和配方增容技术制备高结构强度的聚烯烃薄膜。该项目完成后,可提升组件层压工艺窗口温度、提升层压良率,获得较佳的背板结构强度,对组件起到更强的支撑保护作用。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4、锂电池封装材料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铝塑膜研发团队加大对高端3C数码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铝塑膜用胶粘剂、铝塑膜集成化工艺技术、大宽幅铝塑膜生产工艺技术等项目的开发力度。公司研发的88um黑膜和113um黑膜,可以满足高端数码市场需求,而113um高冲深银膜,适用于电子烟、TWS耳机等对铝塑膜冲深要求较高的电子产品。
2022年,公司铝塑膜产品研发与创新取得的成果主要有:
(1)PAT一体化动力电池铝塑膜的研发。采用一体化工艺,把PA/PET、铝箔、CPP及胶黏剂及钝化集合成一条线上。该项目完成后,可优化产品工序,显著提高良率和产品性能一致性。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2)高冲深大容量动力电池用铝塑膜的研究与开发。通过新开发的尼龙、铝箔、尼龙层胶黏剂相互搭配,使其在冲壳时保持韧性,获取更高冲壳深度。此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尚处于在研阶段。
(3)一种用于低表面能铝塑膜层间粘接胶黏剂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在基体树脂上选择极性较强的接枝物,经过接枝后的基体树脂极性增加,使得界面的分子间作用力得到加强,改善了低表面能材料和金属铝箔材料之间的有效粘接。可以大幅度提升CPP与铝箔之间的粘接力,高于常规30%的剥离性能,同时具有极佳的耐候性,高温高湿条件下,粘接性能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153.40 万元,同比上升 35.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6,245.31万元,同比增长3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9.83 万元,同比下降 1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584.41 万元,同比增长 1.7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明冠新材 证券简称:688560 公告编号:2023-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7,602.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7.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含以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用24.78万元尚未置换)。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7,214,182股,发行价格为4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473.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501,016.0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457.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增”)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011.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6,678.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增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24.7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65.77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8,790.4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分别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公司于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资金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3月1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并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背书转让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定增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定增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向定增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06亿元向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58亿元向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分别用于募投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和“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14日,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1,924.59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3,000.00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4,924.59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冠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明冠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明冠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