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1.4 本公司董事长刘国威先生、总经理王卓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财务总监刘雁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的基础上变更设立,注册地在青海省西宁市,注册资本12亿元。2020年,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30.51亿元。
2.1.1 基本信息
2.1.2 信息披露事务
2.2 组织架构
3.公司治理
3.1 公司治理结构
3.1.1 股权信息
3.1.1.1股东情况
3.1.1.2股东出资
3.1.2.1 董事会成员
3.1.2.2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3.1.3 监事、监事会
3.1.4 高级管理人员
3.1.5 公司员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在册职工666人。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实现业务能力综合领先、客户关系稳定互信、风险管控全面完善、人才队伍成熟专业、组织体系科学合理、经营业绩稳中有优,努力将公司打造为“服务实业和新经济、资管与财富双轮驱动的专业化特色化综合化一流信托公司”。
4.1.2 经营方针
稳健经营、创新发展、责任担当、共生共荣。
4.1.3 战略规划
立足服务实体经济,遵循信托发展规律,积极顺应监管导向,依托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背景,坚持合利共享的发展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发展总基调,追求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辩证统一,以“信托文化建设”为核心,深化“双核驱动”战略,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增强服务集团主业能力,努力开创稳健信托、文化信托、创新信托、质效信托和共享信托“五大信托”新局面。
4.2 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信托业务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2 固有业务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披露口径均为母公司。
4.3 市场分析
4.3.1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2022年,从全球形势看,不断加剧的地缘政治风险、持续的供应链中断、日益严重的保护主义等各种力量的交织,正将世界拖入持续的低增长期。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仍需巩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背景下,我国积极应对各种风险考验,全年经济总量达到121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成功实现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既标志着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也为实现“十四五”预期目标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4.3.2 行业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下行、资本市场波动等复杂外部环境影响,信托行业转型发展持续承压,面临转型调整阵痛、行业竞争加剧、业绩持续分化等一系列挑战。监管持续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发布《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以进一步厘清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加快信托行业回归本源,实现差异化发展。
4.3.3公司业务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信托规模7,455.48亿元、下降8.79%。其中,主动管理类资产规模6,991.83亿元,规模占比93.78%,较年初增加6.07个百分点。践行“增投资、控融资”的优化策略,标品业务规模3958.85亿元、占比53.1%;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创新业务规模4,612.25亿元、增长20.26%,规模占比61.86%。财富管理综合业绩连续3年超过千亿规模,家族信托存续规模340亿元,在艺术品信托、股票信托和养老信托等领域实现突破。紧跟监管“新三分类”政策指引,召开战略研讨会,编制形成战略转型方案,明确标品业务、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业务作为战略推进型业务、重点推进型业务,为公司深入推进转型奠定基础。
4.4 内部控制
公司积极致力于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设置明确清晰的组织架构、完善各层级职责边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方式,持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践行稳健经营的理念,围绕行业监管导向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搭建形成了运行合理、执行有效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框架内规范运行。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在“三会一层”风险治理架构的指导下,公司优化组织架构,持续夯实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自独立、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秉承“业务转型、风控先行”的理念,采用与业务属性匹配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手段,不断提升专业化风控能力,积极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构建大类风险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4.5.2 风险管理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政策、监管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和优化信托业务结构,加快向投资型、净值化业务方向转型,推动业务转型更上新台阶。
4.5.2.2 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始终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强化法治与合规体系建设,把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公司展业的立足点,切实提升业务合规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营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良好文化氛围,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风险、依法合规展业的意识。
4.5.2.3 市场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投研能力,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的深入研究,合理制定投资策略并优化资产配置;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性质、资本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对各业务的投资限额及内部审批程序、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投资交易系统和风险绩效系统,针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并及时调整资产配置策略;建立定期风险报告机制,提升市场风险应对效果。
4.5.2.4 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形成明晰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厘清职责边界与职能定位,以建立健全公司整体层面流动性管理体系、结合不同业务特征建立差异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为目标,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度;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保障流动性风险信息得到及时和有效传递,提高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
4.5.2.5 战略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宏观形势、监管政策和业务模式等变化,积极做好战略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加强投研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投研和战略规划建设,开展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坚持抓好业务转型主线,明确各类业务定位,补足短板,巩固优势,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差异化能力。
4.5.2.6 操作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流程与机制,进一步强化操作风险管控。结合最新监管规定及自身发展战略,及时更新制度、优化流程,在尽职调查、审批决策、风险监控、信息披露等环节不断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不断加强对公司员工行为的规范管理,开展专题宣导,提升员工操作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求,搭建便于操作、权限分明的业务系统。
4.5.2.7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周密部署各项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策略和措施。在全面分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促进业务健康稳定的运营开展;加强安全漏洞的检测和防御能力,提升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可靠的数据资产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帮助提升业务风险控制的透明度和准确度,保障业务投前尽职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投后风险跟踪的实时性。
4.5.2.8 声誉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舆情预警机制和专业的舆情工作小组,保障舆情信息传递和沟通的及时性;建立应急预案及内外部联动处置机制,明确突发事件的报告路径和时效要求,及时调查、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性质及对策,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并力求从根本上推动解决。
4.6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把投资者/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持续做好全链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向消费者规范提供信托产品和服务,坚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年未发生因侵害消费者基本权益而引起大规模投诉或被诉讼的情形;共受理455笔投诉、涉及消费者432人次,其中投诉业务类别主要集中在消费金融业务,投诉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相关投诉已沟通处理。
4.7 企业社会责任
2022年,是公司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大考之年、是转型发展深化之年、是业务创新攻坚之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顺应监管导向,高效统筹转型发展、疫情防控与风险化解,积极响应“服务实体、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行业转型主旋律,贯彻和履行公司追本溯源、不忘初心、服务社会的长期承诺,实施符合ESG标准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携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致力于为建设文明、和谐、绿色的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4.8 净资本管理
5.会计报表
5.1 固有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天职业字〔2023〕6997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矿信托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曼
5.1.3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曼
5.2 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 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2 合并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准则规定的“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6.3 或有事项说明
无。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照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2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 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金融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 金融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5 固有贷款明细表
无。
6.5.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无。
6.5.1.7 公司当年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 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 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4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按集合、单一和财产管理类进行分类
本年度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本年度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6.5.2.5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及金额
注:上述统计未包括尚未清算的信托项目本年度内发生的申购和赎回金额,故期初余额-本期清算+本期新增≠期末余额
6.6 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
6.6.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6.3 公司关联交易披露事项
6.6.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租赁为新租赁准则的租赁负债。
6.6.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 固有与信托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4 信托项目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4 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2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2,422.82万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177,551.94万元。2022年利润分配如下:
(1)分配2021年股东股利141,736.34万元;
(2)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55.19万元;
(3)按照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877.60万元,提至99,755.54万元;
(4)按照年末风险资产1.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022年转回530.11万元,余额提至38,722.27万元。
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92,135.74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4月,公司股东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同意王茜同志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哈敬海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22年2月,因工作岗位变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任晓晖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不再担任公司风险总监,该职务由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孙卓立同志兼任。相关任职调整已向监管机构报备。
8.3 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5 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公开处罚的情况。
8.6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情况
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先后对公司下发了《2021年度监管意见书》《业务监管意见书》等监管文件,在“坚决守稳风险底线、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坚定不移推进转型”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监管意见、提示了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快速传导,对照监管意见逐一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并动态跟踪执行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质效。通过整改落实监管意见,公司的风险管理、合规管控、公司治理、转型发展等各项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及法律合规体系更加完善。
8.7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2022年3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批准,公司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01034271;对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2023年4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批准,公司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01034580;增加机构英文名称:Minmetals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
8.8 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员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事项。
9.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信托法》《信托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合规履行公司职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6997号)中披露的财务信息,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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