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2,418.43元。
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2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考虑公司股东回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通报事项:
(1)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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