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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内容的修订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变动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9:3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人:饶国成、程青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电话:0571-64141533

  传真:0571-64144048

  邮箱:zyz@chinaorganicchem.com

  邮政编码:3116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中,水溶液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全部折百计算。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948                          公司简称:建业股份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6,253.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05.76万元(含税)。本次不向股东派送股票股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国内外对于化工产品的需求有望恢复增长。国产替代和新能源需求增长下,精细化工以及高端材料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是产业未来发展主要方向。

  (一)低碳脂肪胺行业情况

  低碳脂肪胺是众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新能源材料、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等下游行业。农药、医药作为其主要下游市场,近年来我国农药、医药市场的刚性需求以及新能源领域需求的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对低碳脂肪胺的需求。

  (二)电子化学品行业情况

  电子化学品是为电子工业相配套的精细化工专用材料,具有品种多、纯度要求高、对环境洁净度要求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其下游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应用非常广泛,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电子工业而优先开发的关键材料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面板、半导体等领域。

  超纯氨行业属于特种气体中电子气体一类,广泛应用于LED、太阳能、集成电路等方面。特种电子气体下游应用主要包括集成电路领域和半导体材料领域。电子级氨水在半导体行业中主要利用其弱碱性去除硅晶圆表面附着的颗粒和有机物,在光伏行业中主要去除太阳能电池片表面的小颗粒,对于硅、钴金属离子常用其与双氧水的混合液进行蚀刻;电子级异丙醇主要用于圆晶及芯片产业、TFT-LCD产业、光伏产业、LED产业等湿法工艺制程清洗后表面水分的去除。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液晶面板和太阳能电池的快速发展,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

  (三)乙酸酯行业情况

  主要产品乙酸正丙酯作为环保型溶剂,主要用于涂料、油墨等行业,生产水性涂料产品。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环保型溶剂的渗透率会不断提高,需求有望不断增长。其它品种在医药方面的应用也在不断扩大。

  (四)增塑剂行业情况

  增塑剂是世界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塑料助剂之一。目前PVC塑料制品是增塑剂的最大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地板、壁纸、汽车和包装等方面。

  (五)危险废物处置(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情况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是一个技术、管理要求都比较高的行业。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及环境监管的日益趋严,危险废弃物的科学处置、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而危险废弃物种类繁多、处理难度较高,导致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预计未来一定周期内,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将处于相对景气的状态。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并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和先进控制系统APC控制进行规模化生产。在生产控制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环保技术和设施等方面都达到了行业内较高的水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606.02万元,同比减少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23.93万元,同比增长34.55%;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67,113.48万元,同比增长16.82%;净资产198,068.90万元,同比增长18.9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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