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973,042.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537,332.06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的相关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3年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1元,共计募集资金25,0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50.55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756.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21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5.86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对应增值税127.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57.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市后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西部证券、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医疗)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变更:同意注销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账户里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注销爱威医疗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入爱威医疗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西部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爱威医疗、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西部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营销网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同时新建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将大大提升公司售后服务效率,降低公司产品运维成本,提升公司医疗诊断产品及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爱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爱威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威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注2]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 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公司3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爱威科技)。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10208
联系电话:0731-89715453
联系人:曾腾飞 邹建强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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