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48%
公司采取研发一代,销售一代,储备一代的发展策略,依托全球化的品牌和渠道,利用技术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全线覆盖行业四大主力产品。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因素:
(1)截至目前,公司仍然是全球极少数具有行业四大主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的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企业,且四大主力产品全部达到高端档次,公司的这一独特优势使得公司具备更强的整体配套供应能力。本期公司四大主力产品各档次产品均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高端产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94.23%,远高于公司整体增长水平。
(2)境内市场国产替代加速,本期境内市场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整体增长。报告期境内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8.13%,其中境内教育市场增长468.56%,远高于公司整体增长水平。
(3)射频微波类产品市场空间大、毛利率高,公司该类产品矩阵完善,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特别是在境内市场,报告期射频微波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4.80%,远高于公司整体增长水平。
(4)目前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正成为潮流,报告期,公司高分辨率示波器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特别是在境内市场,报告期高分辨率示波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2.71%,远高于公司整体增长水平。
注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8.94%
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高端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4.23%,以及毛利率较高的射频微波类产品境内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8.13%,使得报告期毛利率提升至59.17%,比去年同期毛利率55.54%提升3.6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营业收入整体同比增长50.48%。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毛利率的提升,使得毛利增加2,274.72万元,同比增长60.31%,不仅对冲了公司在研发、营销等方面增加的投入,还对利润产生了积极贡献。
注3: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6.33%
报告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16.40%,进一步提升,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6.33%。主要是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报告期研发人员比去年同期增加,人工成本相应增加,以及随着各研发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报告期研发项目消耗的物料、测试设计等费用增加。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1,233.97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经上述决议并实施后,公司已经使用了24,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56,933.97万元。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1,233.9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不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的比例为29.9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通过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存在着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3、政策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进而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使用,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9,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59,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存在着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3、政策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进而影响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9,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3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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