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1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2、4-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6、9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秦轲、邵海涛、赵亚锋、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zqb@siglent.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园4栋3层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园4栋3层
邮编:518101
电话:0755-26616618
邮箱:zqb@siglent.com
联系人:刘厚军、王俊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柏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税前报酬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金超,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洪婕,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致同的审计报酬为75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致同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为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致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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