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书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书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书全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辉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有利于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公司监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郭建峰、王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传真或者邮件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符合上述3项条件中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传真: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邮编:2260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 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前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具体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 提请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票据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11-2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爱国
注册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联测科技持股100%
经营范围:内燃机测试设备、机动车底盘功机、机动车尾气排放测试及计算机网络集成系统、机动车及工程机械的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发动机测试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新能源动力系统测试服务,电机、电控、减速箱及动力总成的测试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常测机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联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联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11-17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84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爱国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小海街道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1A号楼3层自由座办公区域(编号A59)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联测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前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可使子公司获得扩大生产所需的资金, 加快发展, 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爱国先生、郁旋旋先生、黄冰溶先生、李辉先生、张辉先生、陈然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承诺参加最新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兰永长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沈根宝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赵爱国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年8月至2002年9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电子工程部部长等职;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郁旋旋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0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工人、机修车间主任、总装车间主任、生产科长、经营科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长等职位;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在启东市机械厂挂职;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三)黄冰溶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控制专业。1989年8月至2002年6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四)李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79年9月至1982年1月,任启东卫龙电机厂职员;1982年1月至1983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在南通职大机械制造与工艺专业进修;1986年9月至1995年1月,任启东测功器厂车间主任;1995年1月至2002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副厂长;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五)张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工艺员;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科科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林洋华虹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六)陈然方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2月至2004年3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恒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上海慧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王忠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6月-2000年4月,就职于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00年5月至今,任江苏大学教授、博导、系主任。王忠先生曾担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燃油喷射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奖励评审专家;曾获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奖项。
(二)兰永长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内审部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久茂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江苏津润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三)王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任浙江万向集团有限公司法务;1996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助理兼办公室主任;1997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正典法律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信息审编;1999年9月至2008年1月,任恒盛地产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副总裁(分管法务)/法律顾问,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执行董事、副总裁、法务总监;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高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南华集团法务副总监、主席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郭建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市场营销专业。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宁波市鄞州区新明学校教师;2007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任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王炜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9月入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采购专员、内审专员。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
(三)沈根宝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至2010年,任江苏希西维轴承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至2011年,任无锡市新星焊接设备厂技术员;2012年至2015年,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16年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沈根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沈根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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