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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汽车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及测试验证服务项目及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较多不明朗因素等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目前募投项目建筑工程主体部分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生产设备的采购,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有所延后。因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13                              公司简称: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7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30,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5.0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为一家动力系统测试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提供动力系统测试验证服务。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和航空等细分领域动力系统测试,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船舶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及变速箱等动力系统相关设备提供智能测试装备;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提供测试验证服务。

  公司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包括产品硬件和产品软件两方面。在产品硬件方面,公司通过模块化设计、个性化定制、模拟仿真等手段,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大扭矩、高转速、高功率、高精度、高动态响应测试装备领域已具备较强的研发、制造能力。在产品软件方面,公司自设立起便自主开发智能测试装备所搭载的软件系统,迄今为止经过多次迭代,已形成可涵盖测试准备、测试仿真、测试过程、测试数据分析的软件平台;该软件平台具有全透明的程序架构、全图形界面、自动测试功能、内存映射技术、高速数据记录功能、脚本系统、云存储功能、道路阻力模拟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等特点,并支持INCA、ASAM、ASAP3接口以及DBC文件,具有模块化、集成化、协同化、开放化的功能,已形成完全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系统。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燃油汽车领域、船舶领域和航空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客户有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华为公司、蔚来汽车、小鹏汽车、日本电产、联合汽车电子、比亚迪、长安汽车、广汽三菱、英搏尔等;燃油汽车领域相关客户有潍柴集团、吉利集团、中汽研、中国重汽、一汽集团、五菱柳机、全柴动力、玉柴机器集团、东风汽车、江淮汽车、北汽集团、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等;船舶领域相关客户有潍柴重机、中国船舶集团、淄柴集团、济柴动力等;航空领域相关客户有中国航发南方工业、中科航空、中航集成、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国营川西机器厂、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等。

  

  2、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分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和动力系统测试验证服务两大类。公司的智能测试装备主要测试对象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船舶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及变速箱等,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和航空等。公司的测试验证服务主要测试对象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等。

  公司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包括测试台架、测试线、测试保障设备、环检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测试台架是为完成动力系统测试所需的整套设备,主要包含测功器、测试保障单元、测试控制系统等;测试线是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燃油汽车动力总成等动力系统相关设备大批量出厂下线试验的要求,通过快装设备和AGV、RGV智能化物流系统整合多个测试台架,形成的自动化快装测试流水线;测试保障设备是指为保障动力系统测试能够合规、有效运转的设备,如隔音降噪、温控系统等;环检系统是指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系统,用于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设备升级改造用于原设备局部的升级改造,包括兼容新的被测机型、提高测试精度和为满足排放法规要求进行的改造等。公司的智能测试装备销售给下游客户后,客户的研发、生产部门使用并测试动力系统相关设备。

  公司提供的动力系统测试验证服务,根据不同客户的试验需求,主要分为耐久测试验证和性能测试验证。耐久测试验证是测试被测件在一定工况下的使用寿命;性能测试验证是测试被测件在一定工况下的性能指标。测试验证服务是以公司自建的测试台架为基础,客户将被测件运送至公司进行测试验证。截至本年报期末,公司在南通地区、上海地区共建有73个测试台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测试验证服务。

  (1)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

  公司主要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动力系统测试验证服务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试验需求,测试验证服务主要分为耐久测试验证和性能测试验证,耐久测试验证是测试被测件在一定工况下的使用寿命;性能测试验证是测试被测件在一定工况下的性能指标。其中,耐久测试验证和性能测试验证可用于新能源汽车以及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的相关测试,并可模拟-40℃~150℃的环境温度以及5%-95%的环境湿度进行测试;性能测试验证还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能量流试验,用于分析不同工况下由动力电池提供的能量分配到各部件的有效功率、热损耗以及机械摩擦损耗等部分的情况。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或直接谈判获取销售合同,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原材料,定制化生产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出售智能测试装备、提供测试验证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由于公司产品和服务具有非标定制化的特点,主要原材料需根据详细设计方案外购或定制,故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气控制类、机械类、电机传动控制类和金属材料类。公司采用分类管理供应商,制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录,选择合格供应商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产品质量、工艺水平、交付的及时性、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于重要原材料,公司选用国际知名品牌,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国内供应链体系,以保证供货稳定和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领域和燃油汽车领域的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厂商和科研院所,以及船舶领域和航空领域的发动机厂商、科研院所。

  4、生产模式:公司实行订单式非标生产,针对客户的每个项目订单实施项目管理。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结合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订单交期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排程并执行生产,产品出库后在客户现场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工作。此外,公司生产部门会将生产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较低的部分零部件由委托加工商进行加工。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等,测试对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燃油汽车动力总成及相关零部件;船舶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及变速箱等动力系统相关设备。

  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相对国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国际知名厂商以其多年的技术积累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我国动力系统测试厂商的产销规模、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及品牌美誉度等方面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高端市场尤其是在航空发动机研发测试等领域长期被国外厂商把持。

  动力系统测试是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等领域研发、制造、后市场中的必要环节,是测试产品性能、质量、排放与安全的必要手段。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便将“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的组成部分。动力系统测试的产业链涵盖精密仪器、电子元件、智能装备制造、软件控制以及将前述环节有机结合的系统集成等领域,是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工程机械及其他领域动力系统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具有工艺复杂、产品需求多样化、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更新迭代快、涵盖学科范围广等特点。

  伴随着下游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巨大机遇,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同时也对动力系统测试装备的测试精度、抗干性、实时响应、控制系统、自动化、智能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进的动力系统测试装备体现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硬件方面的先进性体现在设备的抗干扰性、测试精度、稳定性、测试过程的实时响应能力、测试结果的一致性以及各个配件的集成技术等;软件方面包括测试控制策略的成熟度、测试功能的全面性、测试理念的先进程度、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等。

  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和航空等下游应用领域对于动力系统测试设备需求的主要技术门槛如下表所示: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新能源汽车及燃油汽车产品获国内知名客户认可

  公司为一家动力系统测试解决方案提供商,迄今为止,已成功为新能源汽车领域、燃油汽车领域的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及测试验证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22年度前十汽车品牌、国产汽车品牌销量排名如下:

  

  注:上表在统计时包含公司为客户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情形,下同;为保持与引用出处的内容一致性,表格中的企业简称未作改动,下同。

  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的报告,2022年度我国前十大新能源汽车厂商、纯电动汽车厂商销量排名如下: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的统计,2022年度我国前十大多缸柴油机、多缸汽油机企业销量排名如下:

  

  由此可知,2022年度,国内前十大汽车品牌均为公司的客户;前十大国产汽车品牌也均为公司的客户;前十大新能源汽车厂商中,有6家为公司的客户;前十大纯电动汽车厂商中,有7家为公司的客户;前十大多缸柴油机企业均为公司的客户;前十大多缸汽油机企业中,有4家为公司的客户。下游行业内一流客户对公司的认可是公司技术、产品和服务位居国内领先地位的体现。

  (2)公司的航空用水力测功器为国内领先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口碑和技术实力,在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中国航发南方工业和国营川西机器厂实现航空发动机试验台首次应用国产高速水力测功器。公司与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签订的高速水力测功器供货合同系该单位为航空发动机测试台采购的首台国产高速水力测功器。此外,公司与中航集成签订的高功率密度水力测功器供货合同,标的设备为终端用户中国航发贵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用于涡喷、涡扇发动机的涡轮部件测试的首台国产高功率密度水力测功器。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动力系统测试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取决于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情况,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取决于下游应用领域在动力系统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投入,与下游行业产销规模并不具有完全正相关关系。动力系统测试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工程机械及其他,其中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和航空等细分领域动力系统测试。

  (1)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我国“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坚定支持的战略方向,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我国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将迎来进一步发展机遇,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①新能源汽车行业加大在动力系统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投入,促进动力系统测试行业蓬勃发展;②新能源汽车厂商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倾向于选择性价比高的国产设备;③受国际贸易市场不确定性加剧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厂商有动力提高测试设备的国产化率,减少对进口设备的依赖程度;④我国仍处于汽车消费的发展期,人均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三、四线城市和中西部地区人均保有量仍然偏低;⑤我国开始大力发展新基建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所用的充电桩,进而带动新能源汽车发展;⑥受益于我国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政策的推进,就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态势,未来新能源汽车消费将更进一步发展。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测试涉及研发、制造及后市场等多个环节,按试验对象不同,可分为整车试验、动力总成试验和其他零部件试验,测试项目包括性能测试、耐久测试、道路模拟测试、环境模拟测试、下线测试、AUDIT评审测试等。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整车设计制造,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完整的产业链,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正向我国转移,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并不断加强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技术领域的投入。为了适应各种新结构、新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动力系统测试将围绕新能源汽车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储能技术等先进节能环保动力系统发展测试技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驾控性能、续航能力持续提高,以及自动驾驶技术、智能网联技术不断成熟,动力系统测试的测试参数、测试手段和测试内容将不断增加并进一步向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2)燃油汽车领域

  我国燃油汽车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全球分工和汽车制造业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下,我国燃油汽车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燃油汽车2022年产销量下滑较多,主要原因为:①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目前新能源汽车以乘用车为主,对燃油乘用车产生了挤出效应;②受宏观经济影响居民消费意愿下降;③油价升高等多重因素影响。

  燃油汽车动力系统测试涉及研发、制造及后市场等多个环节,按试验对象不同,可分为整车试验、动力总成试验和其他零部件试验,测试项目包括性能测试、耐久测试、排放测试、道路模拟测试、环境模拟测试、下线测试、AUDIT评审测试、环检系统测试等。目前燃油汽车仍然在我国汽车市场中占主导地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燃油汽车在操作性、动力性和经济性上不断提升,以及我国对燃油汽车趋严的排放要求和相关法规的出台,对燃油汽车动力系统在瞬态控制、实时响应、节能减排等方面以更高的要求,促进动力系统测试向高精度、高响应、节能方向发展,这将一定程度上保证下游对动力系统测试的需求规模。

  (3)船舶领域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船舶制造业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巨大。根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造船完工3,786万载重吨,同比下降4.6%;承接新船订单4,552万载重吨,同比下降32.1%;手持订单量10,557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0.2%。

  船舶动力系统测试主要涉及研发、制造等环节,测试包括发动机、传动设备、轴系和螺旋桨等船舶动力系统组成部分的经济指标、性能指标、排放指标等。尽管近年来受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国际航运市场较低迷,但随着中国扩大农产品、能源产品、工业制成品等品种进口,这增加了主力船型的订造需求并为新造船市场走出低谷创造了条件;叠加国际环保新规即将进入密集生效期,部分老旧船舶大概率因经济性较差被迫提前拆解,造船企业订单增长迅速。随着我国船舶配套体系逐渐完善,自主配套设备的研发能力增强,本土化船用设备装船能力不断提升,未来船舶领域的动力系统测试将向国产化、大型化、高速化、节能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的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

  (4)航空领域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越来越有能力发展一大批新型武器装备,近年来我国国防支出一直保持着相对较高的增速以支持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为了维护我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未来我国军费仍将保持增长。

  多年实践表明,要研制出新的航空发动机,需要大量的试验作为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国外在发动机研制中要做大量的地面试车和飞行试验,所需试车时间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航空发动机——飞机的心脏》,航空工业出版社

  随着我国航空工业配套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航空动力系统国产化工作不断推进以及核心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国产化率明显提高,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将受益于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未来公司将以实业报国、产业报国为己任,突破国外高端动力系统测试装备和测试验证体系的技术壁垒,抓住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及测试验证服务体系,实现进口替代,为新能源汽车及航空动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5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2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现金管理金额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测机电”)、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下属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12,655万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58,204.38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07.21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了相应的再分配,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测机电于宁波设立全资子公司且将其新增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南通调整为南通、宁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汽车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及测试验证服务项目及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孟银:

  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7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4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威孚高科(000581)、华光环能(600475)、联测科技(688113),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孙杰: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IPO及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联测科技(688113)、世纪天源(831948)、创志科技(837564)等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薛敏: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远东股份 (600869)、远程电缆(00269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0万元(含税)。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完全具备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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