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8版)
单位:万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欠款方情况列表:
单位:万元
2、 采取的催收措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前十大欠款方应收款项逾期金额合计约5.9亿元。对于欠款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包括:(1)成立公司领导挂帅的催款专项小组;(2)安排专人实际关注和跟进项目回款;(3)与下游客户协商建立回款共管账户确保回款安全。
3、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参数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1)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当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1 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的款项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2 已到合同约定收款日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预期损失率。
(2)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注:截至2023年4月26日,熙菱信息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无法获取相关数据。
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2022年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参数及计提比例
①计算迁徙率、损失率
注:当年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余额的比重。
②结合前瞻性等因素,调整2022年末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公司结合历史款项回收率、历史坏账准备计提率和前瞻性信息,确定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的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为8%、15%、25%、50%、80%和10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经计算,各账龄段预期损失率总体上高于或与计算的理论预期损失率相接近,对应收账款客户的预期损失率设置合理,已充分预计相关风险,符合谨慎性原则。
③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信用损失金额是否充分
根据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之逾期部分)、合同资产)组合及对应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经测算,调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接近各账龄计算的理论预期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报告期按照公司信用政策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12,715.12万元,按照预期损失率及对应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2,604.09万元,公司计提信用损失金额充分。
④特别计提
本期公司对客户A继续进行了特别计提,原因系客户A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信用风险增加。同时考虑到客户A偿债能力仍较为正常、相关业务回款可能性较大,出于审慎考虑,公司于2021年对客户A的应收款项按照原账龄组合与坏账损失历史迁徙率孰高的基础上增加5%计提了坏账准备,于2022年对客户A的应收款项按照原账龄组合与坏账损失历史迁徙率孰高的基础上,按相关业务预期回款模型折现之差额加计坏账准备(折现年限按相关业务最终业主方招标资料中公布的还款计划),具有合理性,符合谨慎性原则。
综上所述,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参数及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客户A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形成背景、账龄、财务状况、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和效果,评估款项回收可能性,说明公司连续2年对客户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回款情况及客户A支付能力等情况,说明形成客户A应收账款的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连续2年对客户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1)公司对客户A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形成背景
公司与客户A是在xx智慧警务系统建设项目、xx市智慧智慧警务项目及xx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具体跟进过程中形成合作关系的,由公司为客户A提供项目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产品选型,客户A中标项目后向公司采购相应的产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客户A要求提供相应的账期或票据的支持,公司评估后与客户A达成合同的签订。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导致客户A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所以形成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公司对客户A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客户A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账龄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客户A的基本情况
①客户A财务状况
客户A2021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44,818.55万元、-18,847.76万元。客户A自上市以来2021年首次出现经营亏损,2022年亏损有所收窄。根据客户A年报披露,2021年度,其各类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48,282.55万元是其形成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2022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对公司业务开展形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其亏损。
②客户A的偿债能力情况
虽然客户A在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出现亏损,但公司分析其偿债能力仍较为正常,主要原因如下:
1)客户A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根据客户A公布的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其近两年连续亏损最主要原因系信用减值损失的大幅计提所致,客户A于2021年报所述:“公司根据年度内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的情况及催收进展进行梳理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行业情况,重新对以前年度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了风险评估,提高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率,导致亏损。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客户A于2022年报所述:“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对公司业务开展形成了不利影响,导致亏损;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发展前景广阔,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等不利情况。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2)偿债指标较为正常。客户A在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8.87%,流动比率为1.7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2.83%,流动比率为1.45。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短期偿债能力仍然较强。
3)融资能力较强。客户A上市以后进行了多次股权融资,无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影响其融资能力的风险事项,融资渠道较为畅通。
(4)公司与客户A形成应收款项的具体合作业务情况
客户A向公司采购的成套软硬件产品最终运用于政府招投标项目上,前述项目均在正常实施中;由于受人员流动减少的影响有所延期,其中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回款程序,部分项目将于2023年上半年陆续启动验收。该等项目最终业主方以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及各级政府部门专项拨款作为还款来源,项目公开招投标之前有相应的政府预算,通常政府项目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还款能力有保障。
(5)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和效果
公司对客户A的应收款项采取了积极的催收措施,包括协商建立回款共管账户、积极配合并督促项目验收程序等。
综上所述,公司考虑到客户A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信用风险增加,对其进行单项坏账准备计提,同时考虑到其偿债能力仍较为正常、相关业务回款可能性较大,出于审慎考虑,公司于2021年对客户A的应收款项按照原账龄组合与历史坏账迁徙率孰高的基础上增加5%计提坏账准备,于2022年对客户A的应收款项按照原账龄组合与历史坏账迁徙率孰高的基础上,按相关业务预期回款模型折现差值加计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2、结合回款情况及客户A支付能力等情况,说明形成客户A应收账款的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形成客户A应收账款确认的相关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①相关业务皆系通过正规的政府招投标程序开展的,客户A是通过公开信息能证实的中标方或分包商。
②公司系根据双方正式签章的产品验收报告,判断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按验收报告日期将收入记录于适当的会计期间。
(2)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相关业务,买卖双方皆签订了《供货协议》,合同明确约定了交货、验收及风险转移条款。
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供货协议》皆有类似明确约定。譬如“产品到货后,甲方应在收到产品的7日内进行验货,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参数、产品序列、产品外观、尺寸、产品相应证明文件进行验收,若验收通过,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的到货验收证明,如验收有问题,甲方需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的规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到货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责任。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在甲方或甲方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涉及产品性能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货物交货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到货验收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供货协议》规定采购方分两个阶段付款:A、全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以1年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B、全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内以1年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上述《供货协议》签订并履行后,已经明显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具有商业实质。
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客户A于2021年度回款1800万元、2022年度还款40.14万元,还款情况不如预期。但如前文已述,客户A上市后在2021年以前一直保持盈利,尽管2021年、2022年出现亏损,信用风险增加,但考虑到其偿债能力仍较为正常,且相关业务属于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最终回款较有保障,公司认为向其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形成客户A应收账款的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关于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7,764.27万元,对工程施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23.33万元,未对原材料及库存商
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1)按项目列示工程施工明细,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相关项目结算是否存在重大风险;(2)结合库存商品的具体内容、结转情况、库龄、成新率、是否具有专项性、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及退换货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下,未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按项目列示工程施工明细,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相关项目结算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工程施工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分析:公司2022年末工程施工余额13,797.0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23.33万元,主要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上表所示。公司2022年末工程施工主要是工程物资备货和未完工项目。公司主要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交易对手方一般为国有电信运营商或者政府部门,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工程施工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视频监控系统”和“xx雪亮项目增补”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67.37万元和218.41万元。“视频监控系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是:因合同尚未签订,款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已根据项目进展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xx雪亮项目增补”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是:客户需求变更,工程施工项目不符合客户新的需求。款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除上述项目外,公司主要工程施工项目均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结合库存商品的具体内容、结转情况、库龄、成新率、是否具有专项性、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及退换货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下,未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明细(余额大于50万元)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云存储服务器期末余额2,476.91万元,用于某区视频监控存储中心扩容项目备货,当地政府启动了视频监控存储中心扩容项目,存储中心的扩容主要是增加存储服务器,项目正式启动需要快速完成交付,该服务器是系统集成项目中所需要的标准化产品。由于宏观原因,截止2022年年末当地区政府的存储扩容项目延后,未按计划进行招投标。考虑到该云存储服务器为标准化产品,且该项目预计是盈利的,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其余库存商品主要为抓拍单元、发射机、网关、服务器等通用产品,不同项目间适配性较强,近期销售单价皆高于期末库存商品单价,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五: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394.04万元,其中一年以上预付款项金额为385.59万元,较上年增长38.52%,三年以上预付款项金额为151.04万元,较上年增长2倍以上。请公司:(1)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交易内容、交付模式、预付比例、交易对手方情况、资金是否流入公司关联方等;(2)说明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供应商未发货的情况,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减值是否具备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交易内容、交付模式、预付比例、交易对手方情况、资金是否流入公司关联方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余额385.59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绝大部分皆已经完工结转,预付账款余额基本属于未到票的进项税额,待收到发票后结转至应交税费。该等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二、说明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供应商未发货的情况,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减值是否具备合理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余额385.59万元,大部分属于未到票的进项税额,待收到发票后结转至应交税费。公司正在加紧督促相关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不存在发票收不回来的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问题六:关于人员变动与期间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度销售人员数量为112人,较上一年仅增长10人,而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8.34%。其中,职工薪酬同比增长53.47%,售后维保费幅同比增长260.14%。请公司:(1)说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显著快于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幅度的合理性;(2)结合售后维保费的具体内容、计算依据,说明在公司业务规模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售后维保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说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显著快于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幅度的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发生额2,134.96万元,较2021年度1,391.10万元增长743.86万元,增长率为53.47%。公司当期销售人员数量、平均薪酬变动情况与往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由去年同期的99人增长至129人,同比增长30.30%;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由去年同期的1,391.10万元增长至2,134.96万元,同比增长53.47%。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幅度相匹配,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为加速开拓自身业务,布局销售网络,于多地增设分支机构,相应引进销售人员,同时平均薪酬亦有一定增长,进而导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公司销售人员增加主要用于:
优化公司全国销售网络布局,公司2022年在上海设立办公场所,其定位为公司辐射华东地区的办公中心;在三明、南昌、抚州、武宁、昆明等多地设立公司运营,公司定位为公司辐射全国各地区的销售中心,与公司原有的设立实体一起进一步实现全国化销售网络布局。
综上所述,公司当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明显主要系公司自身市场战略规划实行所致,分支机构增多、销售人员数量增加以及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维持适当增长。
二、结合售后维保费的具体内容、计算依据,说明在公司业务规模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售后维保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发生售后维保费1,183.14万元,较2021年度328.52万元增长854.62万元,增长率为260.14%。2022年度,部分以前年度收入确认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售后维保费,其中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度以前确认收入项目设备运行时间较长,仍在售后维保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集中对运行期间满足售后维保条件的设备设施进行了更换及调试。
综上所述,受前期确认收入项目后续发生售后维保费用的影响,2022年度业务规模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售后维保费有所增长。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 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ropeok@ropeo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0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于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 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延行先生
总经理:江文涛先生
独立董事: 林晓月女士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余丽梅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6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 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ropeok@ropeo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92-3662258
邮箱:ir.ropeok@ropeo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现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中就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四)经营风险
······
4、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2年度,公司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27.08%,较2021年度大幅下滑。一方面系部分材料设备受芯片短缺、设备供给减少、运输不畅等影响,采购价格上涨,项目材料成本支出增加,导致公司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下滑;另一方面系政府预算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削减信息化、数字化投入,导致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中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和信息化平台收入占比下降,毛利率下降;此外,2022年度行业竞争的加剧也导致公司在个别重点项目竞争或投标过程中,适当调低了产品报价,导致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虽然2023年以来芯片短缺及交通物流状况逐步缓解,预计公司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价格将逐步回落,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常态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逐步好转,预计政府预算紧张的状况将得到缓解,信息化平台的采购需求会逐步回升,进而带动公司安防视频监控产品业务毛利率的回升。但若宏观经济回暖不及预期导致政府预算持续紧张,公司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披露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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