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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8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00,175,000.00元。截止2019年10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静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903.00万元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将最终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扣除9,903万元后剩余金额为准)。

  公司保留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号 9830 0078 8017 0000 2281),用于新增的“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 1536 9511 5000 10)。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投资产品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除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外,其他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为活期存款。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9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372,54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27,000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299,541.81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754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取得了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的产品批准文号,口蹄疫灭活疫苗已正式投产。

  2021年2月22日,董事会决定取消“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并调减募投项目投资19,108万元,投资总额由86,810万元调整为67,7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40,017.50万元调整为25,892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减少了投资总额,未降低项目产能,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21年5月末,兰州分公司口蹄疫细胞悬浮培养灭活疫苗生产线通过了新版兽药GMP验收。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动物疫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34,152万元,在兰州新区建设动物活疫苗车间和动物灭活疫苗车间,用于生产“动物灭活疫苗”和“动物活疫苗”两类产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使用前述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动物灭活疫苗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情况以及变更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申联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88098                           公司简称:申联生物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建设世界一流的高科技生物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64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2,851,5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涵盖兽用预防用生物制品及兽用诊断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上海与兰州两大兽药GMP生产基地,是农业农村部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公司以严重危害养殖业安全、对疫苗需求规模居前的动物疫病病种为主攻方向,已上市产品包括猪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疫苗、口蹄疫及非洲猪瘟诊断试剂,同时研究开发牛羊口蹄疫、猪瘟、塞内卡以及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δ冠状病毒病三联灭活疫苗等其他动物疫苗品种以及其他兽医诊断制品。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系列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疫苗(重组杆状病毒OKM 株)及兽用诊断制品。系列口蹄疫疫苗包括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2700+2800+MM13)和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等,兽用诊断制品包括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诊断试剂盒和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严格按照兽药GMP规范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专门的采购平台,研判最优采购渠道及采购方式、跟踪采购情况、反馈采购进度。主要原辅料从审核合格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物料供应商的审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物流管理部、生产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主要原辅料采购流程上,物流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物料需求计划确定最佳采购和存储批量,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采购。公司原辅料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保障公司原辅料供货的及时和质量的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参照上年销售情况及本年销售预测,按“以销定产”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计划,编制年度总生产计划,并每月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状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兽药GMP规范操作,每批产品的每个生产环节均按规定进行规范记录,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生产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在整个生产作业过程中实现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兽药GMP要求。

  3.销售模式

  按照国家防疫政策、兽药法规、公司产品结构、销售对象等确定不同的销售模式。销售模式以政府招标采购销售和市场化销售两种方式并重,市场化销售又分为经销商销售和大客户直销两种方式。

  (1)政府招标采购销售

  政府招标采购销售是地方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年度防疫计划和兽用疫苗采购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公开招标,各地根据春防、秋防的需要每年安排1-2次政府招标进行采购。

  (2)市场化销售

  2016年7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提出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先打后补”政策推出后,部分地区的部分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开始试点实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2021年3月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允许口蹄疫疫苗等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实行经销。

  公司营销中心专设渠道销售部和战略客户销售部。经销商销售方面,在全国建立一级服务商和二级服务商;直销方面,重点开展大型养殖集团客户、各省规模猪场客户的开发。随着我国畜牧养殖集约化、规模化的提升,公司积极构建和布局销售网络和销售体系,开展品牌建设和产品宣传。以提供综合性的技术服务和疫病防控方案来推动产品在终端用户的进入。通过树立核心服务商和标杆客户,不断优化服务商渠道,打造核心服务商团队,为全国中小养殖场提供高品质的疫苗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细分行业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所处细分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属于猪用生物制品中的系列猪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疫苗及兽用诊断制品,同时公司还储备了牛羊口蹄疫等反刍动物疫苗、其他猪用疫苗和诊断制品等。

  

  (2)行业发展情况、市场规模、结构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以及生猪养殖行业整体低迷等因素的影响,以及新版兽药GMP全面实施,兽药行业发展经历了诸多压力和挑战。2022年下半年随着生猪价格反弹,下游养殖效益逐渐好转,年底生猪存栏达到45256万头,比2021年末增加333万头,同比增长0.7%。2022年,全国生猪出栏69995万头,比2021年增加2867万头,同比增长4.3%。2022年生猪出栏数量超过2018年(69382万头),生猪行业已经恢复非瘟前的水平。猪肉产量5541万吨,比2021年增加245万吨,增长4.6%。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4390万头,比上一年增加62万头,增长1.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2021年度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企业完成生产总值184.27亿元,销售额170.18亿元,实现毛利112.1亿元,平均毛利率65.87%,资产总额508.22亿元,资产利润率22.06%,固定资产179.01亿元。市场规模按动物品种分类,其中猪用生物制品为81.68亿元,占比为48%;禽用生物制品为66.85亿元,占比为39.28%;牛、羊用生物制品为19.52亿元,占比为11.47%;按疫苗种类分,活疫苗市场规模46.6亿元,占兽用生物制品总市场规模的27.62%,灭活疫苗市场规模98.73亿元,占兽用生物制品总市场规模的58.51%。猪用生物制品中,强制免疫疫苗市场规模23.22亿元,占猪用生物制品市场规模的28.43%。

  根据《2021年度兽药产业发展报告》,截至2021年底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已达137家。2021年大型企业31家,占比为22.63%,中型企业76家,占比为55.47%,小型企业30家,占比为21.9%,无微型企业。

  (3)行业集中度情况

  ①兽用生物制品产业集中度情况

  近年来,我国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大中型企业居多。随着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中的领先企业在企业规模、产品数量、品牌效应等多方面取得优势,从而获得了更高的经济效益。2021年,销售额排名前10名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销售总额为94.08亿元,占全行业销售额的比例为55.28%,较2020年销售额同比增加3.23%,兽用生物制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具体数据对比详见下表:

  

  ②猪用生物制品产业集中度情况

  2021年,我国猪用生物制品总销售额为81.68亿元,销售额排名前10位的企业的销售额为48.31亿元,占猪用生物制品总销售额的59.15%。其中,公司2021年销售额为3.58亿元,在国内猪用生物制品行业市场占有率排名为第六。

  (以上数据来源:《2021年度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0年度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4)行业政策

  ①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及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是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为农业农村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兽药协会主要职责是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助政府完善行业管理,参与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和宣传,发挥行业监督作用等;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国动物疫情分析、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国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中心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检测,动物和动物产品兽医卫生评估,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和疫病防控技术研究等工作。

  ②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兽用生物制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法律法规列示如下:

  

  ③行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近年来,随着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快速的发展,国家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行业监管政策及产业规划,以保证行业快速、有序地发展。主要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列示如下:

  

  (5)行业技术门槛

  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人才、技术水平、生物安全和行业监管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存在较高的行业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从政策准入来看:为了提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疫苗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农业农村部采取“供需平衡、鼓励创新、确保安全”的原则,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除符合新版兽药GMP规定条件外,涉及活病毒操作的生产区域、质检室、检验用动物房、污物(水)处理设施以及防护措施等应符合生物安全三级防护要求。

  ②从研发申报来看: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必须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实验目的和内容等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也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整个研发过程接受国家兽医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从《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来看,新兽药注册难度将加大。另外,新兽药研发需企业投入较多的资金,对于研发人才的素质要求也比较高。新兽药的申报流程必须严格遵循《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实验室研究到获取新兽药证书,过程耗时漫长,一般7-8年甚至更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上海和兰州两大GMP生产基地,已拥有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细胞悬浮培养病毒亚单位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B类)等兽药GMP生产线,同时正在建设通用活疫苗车间和灭活疫苗车间。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为猪口蹄疫灭活疫苗、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和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疫苗(重组杆状病毒OKM株)、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诊断试剂盒。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比,公司营业规模相对较小,但猪用生物制品的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作为国内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领军者,是国内最早研究开发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的企业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业化。

  公司基于对前沿生物技术二十余载的深耕,以及对终端市场需求的密切跟踪和研判,依靠技术优势和研发实力,实施多元化产品布局战略。在新型灭活疫苗领域,率先形成种毒基因工程改造技术、高效悬浮培养技术、领先的一体化纯化技术、独创的抗原稳定技术、精准疫苗检测技术等集成技术体系,陆续开发出新型灭活疫苗系列产品。其中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泰吉联)已成功上市销售,以分子书钉(i-Molsta)为主的五大核心技术解决了行业的痛点和难点,形成了技术引领,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得到客户高度认可,获得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公司同时具备生产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及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的生产资质及生产能力,是国内8家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中同时拥有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和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资质的3家企业之一。另外,公司积极布局和拓展其他新型灭活疫苗产品,其中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疫苗(重组杆状病毒OKM株)于报告期内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并实现上市销售,独创的纳米智树(i-Nada)技术解决了疫苗抗体水平的快速产生和持续有效;猪瘟、塞内卡、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苗产品积极推进中,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正在逐步落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几年,随着畜禽养殖水平的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变化,新型生物技术的发展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动物疫苗研发呈现新特点和新趋势。

  首先,基于前沿生物医药技术所研发、制备的疫苗不断增加,如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生物合成等技术研究的基因缺失疫苗、载体疫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病毒样颗粒疫苗、核酸疫苗及合成肽疫苗,是疫苗行业当前及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尤其随着近几年新疫病的出现引起了疫苗新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如mRNA技术、VLPs技术等。多联、多价疫苗作为疫苗的主要发展方向,可减少免疫动物接种疫苗的次数,实现“一针多防”,减轻养殖户的负担,因此,兽用生物制品企业普遍加大了多联、多价疫苗的研发力度,针对重点疫病开发该类疫苗产品。

  充分利用发酵工程技术和分离纯化技术对传统疫苗中细胞培养、抗原制备及抗原分离纯化等关键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使相应的传统疫苗升级为生物技术疫苗,如将鸡胚培养法、原代细胞培养法、传代细胞转瓶培养法等升级为传代细胞培养工艺、细胞悬浮培养工艺,将全发酵菌液灭活疫苗升级为全发酵菌液分离纯化成组分疫苗等,是兽用灭活疫苗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兽用疫苗佐剂的研究不断完善,许多新型佐剂效果显著,合理选择并使用佐剂不但可以节约抗原的使用量,亦可迅速刺激免疫系统,增强免疫应答。随着免疫学领域基础研究的不断完善,兽用疫苗佐剂研究也在持续推进,将开发出更多新型、安全、高效的免疫佐剂。

  其次,新版兽药GMP的全面实施使得兽用生物制品企业从硬件设施、产品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上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同时也加大了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投入成本,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高。

  此外,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也随之提高,因而肉食消费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对优质动物蛋白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如牛羊肉、海鲜等优质高蛋白、低脂肪类产品的需求增长迅速。因此,布局反刍动物及水产疫苗领域,也是市场及产品需求的一大必然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59.45万元,同比下降8.32%,其中兽用生物制品营业收入 32,787.3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9.82万元,同比下降44.5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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