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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2023年4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鉴于2023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 度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具体内容

  

  

  三、因增删条款导致其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四、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48.3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1,714.9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负值,且2022年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绍兴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00%股权,考虑交易对价支付、业务整合等资金需求,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紧固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轴承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

  注册资本:15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卡欣纺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铭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印染机械设备研发、制造;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的研发;电脑绣花;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辅料、床上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万里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金纺织”)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志君

  注册资本:8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雍金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妹周雅平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雍金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七)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

  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

  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5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傅双利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作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4月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4月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5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更好地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80万元及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调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调仙女士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调仙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调仙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王调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傅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傅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傅泽宇,男,汉族,199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统计经济与金融专业,上海泊引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杭州长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无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傅泽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与马颖波女士之子。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3年度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此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益丰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益丰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益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工作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敬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敬梅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陈敬梅,女,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14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任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融资助理、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部产品经理、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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