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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8年3月1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由公司注销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4,730股。前述回购注销已完成,故公司注册资本也需相应由原754,210,692元调整为754,025,962元,公司总股本由原754,210,692股调整为754,025,962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附件《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对比表

  (一)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对照表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除上述修订外,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除上述修订外,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监事会议事规则》除上述修订外,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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