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相关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9亿元,同比增长9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同比下降12.39%。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0.05亿元,较期初增长3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09亿元,较期初增长11.67%。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市场需求现状与未来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做出的合理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并取得事先认可。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同意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林先生、胡小梅女士、张力军先生、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曹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胡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张力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蔡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夏宽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唯赞”)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单项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
(二) 投资品种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固定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单日余额不超过37亿元(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 资金来源
均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 授权与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或发售合格理财或投资产品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选择合格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 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发生市场波动的情况。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研发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的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海燕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海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董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立信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司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内部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公司1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科技园科创路D2栋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需委托人签名)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振宇
联系电话:025-85771179
传 真:025-85771171
电子邮箱:irm@vazym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科技园科创路D2栋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7.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91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规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具体管理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部分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产生的结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管理,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拟修订的相关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林先生、胡小梅女士、张力军先生、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夏宽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洋先生、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林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EMBA,荣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江苏省领军型新生代企业家、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讲师、副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曹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8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5.35%),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22%股权,另通过南京诺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诺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1,45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95,550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06,167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107,544,937股(占公司总股本26.89%)股份。曹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小梅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董事、院长助理;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胡小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41,250股股份。胡小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力军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学博士。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南京铂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诺唯赞有限研发总监;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张力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77,503股(占公司总股本0.69%);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15%股权,另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97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1,079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21,328,368股(占公司总股本5.33%)股份。张力军先生与曹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波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2009年6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大学博士后、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诺唯赞医疗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诺唯赞医疗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诺唯赞医疗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4月20日,唐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5,079股(占公司总股本0.25%);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48%股权,另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9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990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12,131,682股(占公司总股本3.03%)股份。唐波先生与曹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江南先生,195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布兰戴斯大学卫生政策博士。1985年1月至1987年5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1987年6月至1990年12月,任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及讲师;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199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高级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系主任;2012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理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江南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宽云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年2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2005年4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8月至2008年4月,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456.SH)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夏宽云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伟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哈佛大学分子探针专业访问学者。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任华东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管理秘书;1987年9月至1998年8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1999年9月至今,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伟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洋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学士。2012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诺唯赞有限销售部销售代表、北京办事处经理、市场拓展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2023年4月20日,张国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1,912股股份。张国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速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任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药部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4月20日,冯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41,250股股份。冯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洋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9亿元,同比增长9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同比下降12.39%。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0.05亿元,较期初增长3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09亿元,较期初增长11.67%。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新冠病毒感染与防控趋势变化做出的初步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并取得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同意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系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更新以及公司实际治理需要进行,同意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国洋先生、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张国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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