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趋势等,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

  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6.2228亿元,拟核销资产总额为1.218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不同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组合的款项,按账龄与完整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评估,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测,单项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在确认无法收回时进行核销处理。

  2、计提与核销说明

  (1)2022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风险组合中,1年以内的账龄款项占比约为99%,计提比例为5%,符合同行业估计水平。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425.85万元,该部分款项系结合目前回款状况及未来回款可能性,评估已有明显迹象表明相关债权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单项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该部分计提主要构成为预计无法收回的新冠业务相关应收款项。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坏账核销的处理,本报告期共核销金额1,574.42万元。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经营辅助活动产生的保证金、押金等,2022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156.2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新冠防控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及行业的影响,公司结合存货实际情况及相关管理需要,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存货进行跌价计提:(1)已过效期或者临近效期,不再对外销售;(2)销售退回、质检不合格仓库等质量存在问题的存货;(3)产品升级或根据目前产销计划,原产品及其相关的原辅料不再具有经济利用价值;(4)无市场需求或者市场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

  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预计不再对外销售或使用的存货,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0,按照其成本金额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第四种情况,以市场价格扣减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按照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金额之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切实达到报废条件的存货,按照存货处置审批程序进行核销处理。

  2、 计提与核销说明

  公司存货跌价类别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2022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为28,220.02万元。其中,常规业务相关的本期计提金额为3,700.35万元,占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的13.11%,该部分计提主要系效期原因;与新冠检测产品相关的本期计提金额为24,519.67万元,占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的86.89%,该部分计提主要系非效期原因。

  本期核销报废的存货中,常规业务相关的金额占本期存货处置总额的27.86%,主要系效期原因报废,与新冠检测产品相关的金额占本期存货处置总额的72.14%,主要系效期、质检、变更等原因。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计提说明

  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产品自获批上市以来,相关生产原料购置与储备、产能建设、销售价格等受防疫政策及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显著。自2023年1月中旬起,我国境内市场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需求急剧下降,相关产品价格回落较快,公司结合目前及未来销售情况预计,判断与上述产品生产相关的资产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初步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元

  

  公司根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拟计提减值金额24,602.88万元,其中包括厂房装修对应的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4,179.99万元,生产专用设备对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422.89万元。

  三、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的计提预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2,228.1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2,228.1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减值准备已包含在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议与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与审计机构就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事项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现状与未来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做出的合理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进行预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基于公司、市场与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合理预期出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4,245,543.03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4,972,873.44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1.25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84.14%。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8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0,5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79,779.4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09,170,220.59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907,045,220.5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及管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7日,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兴业银行南京仙林支行、南京银行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5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7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医疗”)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日,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由于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仙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留存的结息149,316.65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985.4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560.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64号《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806.9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27,000.00万元用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44.10%)投资建设新项目。投资的项目及金额为:生产基地过渡期项目-龙潭多功能GMP车间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4,663.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2,000.00万元;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投资70,888.87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28,000.00万元;以上拟使用超募资金共计4亿元投资新项目,项目投资差额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认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相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与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或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变更备案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