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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200,135.09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二十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之职。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之职后,张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提名童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提名张皓旻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192,320元变更为 80,220,920 元,公司股本由80,192,320股变更为80,220,920股,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第十九项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号)的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涉及“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公司为了控制项目投入成本,减少部分项目投入。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延期至2022年9月交付,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为: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300.00万元,主要包括:

  公司为控制投入成本,本着谨慎的原则,减少部分生产研发设备购置(相应能力需求通过外协方式获得),故相应预算调减1,300万元。项目调减资金仍作为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待项目结项后统一安排。

  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本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和政策环境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会按照新的投资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

  ●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发生的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类的交易(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6%,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同时,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 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租赁办公场地

  (3)支付方式:乙方每3个月作为1个周期向甲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制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向19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A股)股票2.86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23]第A2002号《验资报告》,2023年1月6日,公司实际收到1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为1,712,568.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为28,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1,683,968.00元。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登记28,600股于2023年2月15日上市流通。此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192,320元变更为80,220,92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192,320股变更为80,220,92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2022年度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拟将公司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外,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皓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皓旻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张皓旻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张皓旻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皓旻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国盾量子(688027)、长信科技(300088)、中旗股份(300575)、卫宁健康(300253)、禾盛新材(002290)、安徽建工(600502)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杨文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中旗股份(300575)、浩淼科技(83185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许媛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国瑞数码(839215)、商信政通(873876)等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盾量子(688027)、艾可蓝(300816)、掌阅科技(603533)、迎驾贡酒(603198)等上市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先生及许媛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90万元(含税)。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真查看了容诚在2022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认为容诚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容诚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容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本次关于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张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军先生所负责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军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童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皓旻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张皓旻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童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张皓旻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日

  附件一

  童璐女士简历

  童璐女士,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合肥市高层次人才。曾任证券时报公司新闻中心记者、主任记者,2019年进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品牌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董事长助理及战略企划部主任。

  童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张皓旻女士简历

  张皓旻女士,女,1989年9月出生,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2015年任职于美的集团洗衣机事业部,历任成本资产类会计、预算会计及产品线财务经理。2015年7月-2017年12月任公司成本内控会计,2018年1月-2020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5月-2022年6月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2022年6月-2023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证券与投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张皓旻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1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状况,公司拟不分红,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9、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11、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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