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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000万借款提供担保;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大为创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500万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部分担保在报告期已履行到期。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3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2023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股份(首发后限售股)被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1%,质押时间为从2023年1月4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锂业有限公司。(以上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称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截至目前,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原暂定名:桂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暂定名:桂阳大为锂业有限公司)均收到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正在设立中。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为创芯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5项《商标注册证书》。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5.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房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工商变更情况: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2023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注销工作正在办理中。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小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丽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小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丽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及投资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委托理财额度之前,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公司园区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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