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其中,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汇丰银行、华夏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匹配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9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注:陆暾峰先生于2022年4月29日辞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定期存单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0.58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或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1.2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浙江牧高笛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浙江牧高笛的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2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燕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匹配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9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定期存单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0.58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或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开具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1.2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控股股东推荐,拟提名梁地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2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品牌运营业务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备注:大牧:牧高笛MOBI GARDEN,指公司户外露营装备品牌。

  小牧:牧高笛鹿标MOBI GARDEN URBAN,指公司户外鞋服品牌。

  二、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263.57万元,同比增长4.68%;其中:OEM/ODM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855.36万元,同比下降19.56%;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408.21万元,同比增长65.83%。品牌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大牧线下包括专业装备分销渠道、大客户渠道(含团购)、装备直营大店渠道。

  (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