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2年度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2,807.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及金额
1.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期内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期内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2,807.52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2,807.5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尹桂珍、监事陈伟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343,741,598.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528,759.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9,059,455.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28%。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528,759.67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014,961,409.61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496,140.9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442,032,618.7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43,036,346.32元。公司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0,633,5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5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 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①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报酬。
②其他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2022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①公司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第二届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二届监事,不领取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093,207股,买入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46%(以截止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670,633,576股计算),成交总金额为217,027,309.89元(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70.16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事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长)、邓竞先生、陶吴先生、廖恒星先生、李卫华先生、刘兴国先生
独立董事:曹越先生、刘芳洋先生、李巍先生
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邓伟明先生(主任委员)、陶吴先生、刘芳洋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曹越先生(主任委员)、李巍先生、廖恒星先生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巍先生(主任委员)、曹越先生、刘兴国先生
2.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尹桂珍女士、戴祖福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伟祥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裁:邓伟明先生
资深副总裁:陶吴先生
董事会秘书:廖恒星先生
财务总监:朱宗元先生
内部审计负责人:戴祖福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曾高军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新设立子公司事宜
报告期内,基于完善公司业务发展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新设相关子公司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宗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宗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528,759.67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014,961,409.61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496,140.9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442,032,618.7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43,036,346.32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0,633,5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5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年度审计报酬为25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历史沿革: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五)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宾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熊欢,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莫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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