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报告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0.51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8亿元。报告期内,毛利率为28.22%,较去年同期增长6.20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和海运费价格下降所致。营业收入按销售渠道划分如下:
1、自主品牌分销收入11.48亿元,同比增长17.29%。其中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12.54万台,收入2.80亿元;电动两轮车销量18.47万台,收入5.43亿元;全地形车销量2,824台,收入1.13亿元。
2、ToB产品直营收入3.96亿元,同比下降38.84%。
3、小米定制产品分销收入1.18亿元,同比下降59.5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依据该解释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8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0 元/份(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但因公司具有境外红筹企业发行CDR的特殊性,且此前A股尚无回购CDR的先例,实施回购所需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经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目前已明确了办理规则,并完成了登记备案,待银行及相关管理部门批准银行NRA账户的开立后,即可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并开展回购交易。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于回购期限内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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