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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 (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李良光、朱开昱、张发祥、洪津、郑铭、甘胜泉、张忠、程健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6号),主要涉及以下情形:1、公司原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及其关联方福建省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海源三维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高科),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海源复材的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1日,上述占用款项本金已全部偿还。2、2019年4月,海源复材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三维高科销售建筑模板配件,合计金额为1080.39万元(含税)。2021年,海源复材向关联方三维高科采购食用菌培养料袋装生产线(装袋机)等,合计金额427.50万元(含税)。海源复材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2020年2月23日,海源复材原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原持股5%以上股东李明阳等与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海源复材在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登记表中未将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中介结构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2021年度,海源复材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1%的股权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披露,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海源复材调整云度新能源11%股权的公允价值导致虚增2021年年报利润总额411.66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海源复材及李良光、朱开昱、张发祥、洪津、郑铭、甘胜泉、张忠、程健等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江西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公司将继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6号),主要涉及以下情形:1、2017年,公司未及时对南京荷花建材厂和上海闽尚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018年,公司未及时对上海紫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诗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018年5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其中7,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购买该产品前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所提到的问题,立即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对2017年-2018年间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后续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2月24日及12月28日,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51号)及《关于对李良光、朱开煜、洪津、张发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52号)。由于南京荷花建材厂、上海闽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紫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诗贸易有限公司注销,公司未及时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证监局对公司上述行为责令改正,并对时任董事长李良光,时任总经理朱开煜,时任财务总监洪津、张发祥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所提到的问题,立即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对2017年-2018年间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后续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汲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95号),主要关注事项为:1、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华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福建君合润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2、公司签订高邮市招商项目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已逐项回复深交所关注事项。

  2020年3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24号),涉及公司时任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2020年6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省证监局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22号),由于上述事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时任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也高度重视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组织董监高进行专题会议,以上述事项为教训,提醒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3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0号),主要关注事项为:公司原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与黑石投资咨询(平潭)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控股权转让交易。同日,公司披露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已逐项回复深交所关注事项。

  2019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22号),主要关注事项为:1、公司拟通过关联方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理经销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建筑模板,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约占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83%的情况;2、部分高管离职情况。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已逐项回复深交所关注事项。

  2018年6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89号)。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0号)。由于公司2017年12月13日收到闽侯县财政局拨付的“2016年首台(套)项目”政府补助700万元,2017年12月29日收到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技术进步专项资金”政府补助611.15万元,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临时公告,因此福建省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17年11月8日,公司收到福建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17〕426号)。主要涉及公司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制度不完善。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传达,公司积极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并已对相关问题进行纠正,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和交易所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二)经营模式

  1、采购、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业务导向型的经营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组织;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制度,保证物料可靠稳定交付,减少因物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成本波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市场需求波动,以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2、销售模式

  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包括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和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复合材料建筑模板采用国内代理,国外直销的销售模式。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直接销售至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制造等企业,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

  机械装备业务采用国内直销,国外“直销+代理”的销售模式,面向国内、国际市场;

  光伏组件业务采用“直销+代工”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电力开发、电站EPC承建商等企业,同时承接优质组件代工业务。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2年,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诸如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关系动荡不安;国内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高温限电和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等不确定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战略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已有产品结构升级及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1、复合材料轻量化业务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LFT-D、SMC及 HP-RTM等工艺技术的企业之一,并将这些工艺运用于生产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从而扩大轻量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发展情况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相关性,行业地位与公司客户在汽车行业中所处地位具有相关性。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与宁德时代、小鹏汽车、宇通客车就电池盒上盖等多个项目达成了定点协议和批量供货,与客户的合作稳中有进。随着双碳政策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迎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汽车轻量化业绩有望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164,857,021.17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6.68%。

  2、机械装备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复合材料成型装备的企业之一,自2010年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的复材装备技术,并在国产化基础上逐渐开发适用于多种复材工艺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材制品生产线。公司高端复合材料生产线已成功出口北美、西欧等市场。目前,公司HC系列耐火压机在国内市场销量稳定,并已打入南亚、东欧及中东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之一,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曾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22年,受公共卫生安全、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影响,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增加,公司克服种种困难,逆风而行终略有寸进,报告期内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收入为64,461,776.99元,同比上涨11.25%。

  但是,通过多年来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机械装备在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水平及服务等方面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随着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逐步减小,国际贸易逐步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市场需求有望提高。未来产品将朝着设备高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趋势升级迭代,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市场将争取在稳固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基础上争取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

  3、光伏组件业务

  公司于2020年9月收购赛维电源,开始筹备进入光伏组件行业。公司首期375MW高效光伏组件实验线于2020年12月试生产,并于2021年正式投产;报告期内,二期1GW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已完成建设并投产。公司的产品类型包括156、166、182、210规格电池尺寸的多主栅整片组件、半片组件、双玻双面发电等系列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屋顶、家用光伏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领域。

  2022年,由于硅料产能投放较慢,供需错配下硅料价格逐步上升,涨幅一度超过40%,并传导至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产业链供需紧张,下游环节利润全年受到压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积极推进组件项目建设,开拓市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收127,358,191.02元,同比上涨333.55%。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新余、滁州投资建设“2.7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和“15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光伏电池片是光伏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相比于传统的P型电池,N型电池具有转换效率高、双面率高、温度系数低等优点。若项目实施顺利,有利于扩大公司光伏电池产能,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对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度,本公司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披露,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经测算的公允价值分别为888.01万元、583.64万元、171.98万元。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意向转让云度新能源股权并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签订转让协议为由,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股权的公允价值调整为583.6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本公司应当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股权按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追溯重述法对 2021年财务报表差错进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无。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94.19万元,同比增加43.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62.64万元,同比下降31.7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所有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发表了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要求。

  二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相关修订主要为表述的修订,不涉及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修订后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800万股(含7,8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拟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合法、合理、适度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4)授权董事会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上市协议等;

  (5)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7)指定或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10)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11)协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如涉及);

  (12)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赛维电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其他事项

  (1)议案6、议案11至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5及议案7至议案1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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