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如遇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另行通知。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4640974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杰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航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6)。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6、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7、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4人调整为6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21.24万股调整为114.21万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3万股。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63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11万股后,去重后的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4.26万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1.29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4人变更为63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1.24万股变更为79.95万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有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由63人调整为51人,剔除这12名离职人员曾经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早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62万股后,去重后的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1.78万股,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79.95万股调整为48.17万股(调整后)。
(3)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A目标为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30%、75%、145%、260%;B目标为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65%、120%、200%。归属比例为30%、30%、40%。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本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5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62万股后,去重后的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64万股。
(4)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累计作废93.71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2022年度股份支付费用1,298.38万元,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8.38万元。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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