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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后续,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后的发行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后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黄方亮

  2023年4月26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于兴泉

  2023年4月26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张居忠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3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9,28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52,972,160.39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6,312,839.6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1)第2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11.85万元置换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尔迪克”)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3.67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检测中心并引进配套设备,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经营风险,抓住市场机遇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使公司的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得到改善和提高,在缓解资金压力的同时,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的说明

  无。

  八、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108,376,904.73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18.17%,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十、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时间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建成2条生产线,分别于2020年12月底,2021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第三条线预计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迟缓,未能如期完成建设。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董事会决议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20年12月底、2021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年3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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