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562,974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999,905.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28,90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971,004.16元。
2021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405,574,070.09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0011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9,315,458.41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324,842.92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2,628,463.2元(含本年度项目投入金额17,229,463.20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4,905,417.56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1,943,921.61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6,544,921.61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6,230,260.48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89,257,343.03元(其中募集资金283,027,082.5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6,230,260.48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201201000379880)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剩余利息0.1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将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201201000379880)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8112801013200067451)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8112801013200067451)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该募投账户已完成注销(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银行账户:637778807)。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设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规定资金用途使用,确保投资项目按公司承诺计划实施。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73,711.9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3,065.93元,共计25,996,777.86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385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未出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4,905,417.56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正常投资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3-023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人,监事卢艳女士、高剑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1-043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7,987.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6.60万元。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265,981.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023,176.33元,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711,597,329.97元,减去2021年度现金分红23,628,148.7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02,317.63元,剩余利润684,266,863.64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7,023,176.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290,039.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472,56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8,353,778.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的,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3-031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②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③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李银会先生、万国栋先生、鲁水龙先生、范文丁先生、冯声宝先生、赵洁女士、邢铭强先生、范文来先生、戎一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选举卢艳女士、高剑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孔祥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选举李银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万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文丁先生、冯声宝先生、郭春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春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赵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春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翠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春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翠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3-026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265,981.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023,176.33元,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711,597,329.97元,减去2021年度现金分红23,628,148.7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02,317.63元,剩余利润684,266,863.64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7,023,176.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290,039.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472,56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8,353,778.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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