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友联众”) 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担保方式。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1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5,881,31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继电器及互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继电器产品生产制造商,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集技术研发、模具开发制造、设备开发制造、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公司继电器产品涵盖通用功率继电器、磁保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和新能源继电器四大类,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电表、工业控制、智能家居、汽车制造和新能源应用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继电器的研发生产,继电器产品既包括标准化的通用功率继电器,也为特定客户定制化开发生产非标准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下四大类:
公司互感器的核心产品为微型电流互感器、微型电压互感器、电机保护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开合式互感器、继电保护互感器、国网表计互感器等。广泛应用于电力、机电保护、漏电保护、配变监控、电度表、智能仪表、家电、航天等领域。
公司以“为客户、投资者、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越来越好的薪酬与福利”为企业使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为经营重心,走自主研发、产业纵向一体化的道路。2022年公司获得“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广东省制造企业500强”等多项荣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实施和管控。供应链管理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中央生产计划及采购预测计划,结合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采购周期、在途时间等因素设计安全存量。各事业部及子公司采购人员依据需求实施采购,并跟踪采购物料的交收,品质部对送抵物料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公司的结构件及重大项目采用定价权与采购权分离的管理方法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2、生产模式
为应对客户采购订单数量较多、交期较短的特点,公司实行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优先的多种产销模式并存的生产管理模式:①对于通用功率继电器,由于产品一致化程度较高,主要采用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由于普遍存在客户要求交货周期较短、订单数量较多的特点,公司采用“按单生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②对于磁保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和新能源继电器,由于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多样化,定制化生产的方式较为普遍,公司采用根据客户订单,多批量、多批次的柔性方式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大多数以直销模式进行,仅少量以非直销模式销售给最终用户。在坚持直销与非直销模式并存的前提下,采用事业部营销制:分为通用功率继电器营销中心、磁保持继电器营销中心、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营销中心、互感器营销中心。既稳固了公司在通用功率继电器和磁保持继电器的市场地位,也为公司后期在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市场的开发及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工作覆盖新产品开发、已有产品的持续改进、继电器生产技术研究及生产设备开发。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分为四个阶段,①立项阶段,由营销部发起,进行市场调研,编写新产品开发建议书;②技术方案阶段,由研发部组织进行新产品的3D方案设计并组织评审,技术方案须得到生产部门小组评审的通过;③开发试制阶段,根据技术方案,研发部进行2D图纸的设计及样品的制作,待新产品性能通过实验验证,与新产品相关的生产方案得到确认后,进入小批量试制;④标准化阶段,经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部门确认,制定新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制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852,321,454.86元,较上年增长9.45%,一方面得益于客户需求的增长,磁保持继电器较上年同期销售增长幅度较大;另一方面,相比去年同期,因收购青县择明也为合并报表收入带来较大金额的增加。上述两项是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呈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属的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C3824),以及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C3821),具体行业为继电器、互感器行业。
继电器是一种电子控制器件,它具有控制系统(又称输入回路)和被控制系统(又称输出回路),通常应用于自动控制电路中,它实际上是用较小的电流去控制较大电流的一种“自动开关”。故在电路中起着自动调节、安全保护、转换电路等作用。当输入量(如电压、电流)达到规定值时,使被控制的输出电路导通或断开的电器。具有动作快、工作稳定、使用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它广泛应用于军事装备、通讯、汽车、工业控制、家用电器的电控系统中,是整机电路控制系统必不可少的基础元件之一,已发展成为当今电子信息产品的支撑产业。
继电器行业正处于一个技术、产业全方位变革的时代,涉及产品制造、管理、服务、产业形态等多维度的深刻变革。在产品方面,既要小型化又要功耗低切换负载大,还要具备网络接口的功能和一定的智能化功能;在开发方面,协同设计、跨界融合是继电器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在管理方面,企业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企业管理模式发展,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业务、各要素的协同规划和决策优化管理;在产业模式方面,将出现:①生产制造向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变;②产业形态从生产型制造向技术服务型制造转变;③从大规模流水线生产转向定制化规模生产;④“互联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将成为新的产业模式,不断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生态和新价值链体系形成。
继电器是重要的基础电子元件,其发展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随着全球经济进一步复苏,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汽车、家用电器、工业控制等传统下游市场稳定增长。同时,新能源、人工智能(AI)、智能制造、5G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继电器开辟了新的下游市场。
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1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继电器市场到2025年将达到589.5亿元,2020-2025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8.5%。根据智多星顾问的数据,到2025年,全球电磁继电器的需求量约为119.4亿只,2020-2025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2%。
根据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到 2025年,我国控制继电器行业销售额达到322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复合增长率目标为5%;中国控制继电器本土企业销售额达到217亿元。
互感器又称为仪用变压器,是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统称。能将高电压变成低电压、大电流变成小电流,用于量测或保护系统。其功能主要是将高电压或大电流按比例变换成标准低电压(100V)或标准小电流(5A或1A,均指额定值),以便实现测量仪表、保护设备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标准化、小型化。同时互感器还可用来隔开高电压系统,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互感器应用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电网、轨道交通、建筑、新能源、冶金、石化等行业。从目前我国互感器市场需求情况来看,电力电网建设仍是互感器主要需求市场。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在泛智能电网中广泛应用,引入“大、云、物、移、智”新技术将为整个互感器行业带来新机遇。互感器市场发展趋势将往高性能、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互感器应以加快现代智能化配电网建设、实现配电网装备水平升级为目标,在产品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等方面进行突破升级,从模块化设计、批量化生产、全方位工艺质量管控等多个环节着手,在保证计量准确、可靠的同时,实现互感器数字化监测和控制,提升一次配电网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电力需求增加、全球替代能源发展迅速、技术改革、老化的基础设施翻新以及不断增长的全球智能电网和能源系统投资是促进互感器市场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数据,预计2014年至2035年间,全球配电领域投资额达242亿美元,新增配电线路2420万公里,同时还将增加投资31700亿美元用于改造旧电网配电基础设施。根据研究机构Markets and Markets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智能电网市场规模在2018年约为238亿美元,而这一数字在2023年将达到613亿美元,预计未来5年间全球智能电网的投资热潮将不会退却,2025年全球智能电网市场规模约为895亿美元。随着全球智能电网建设的持续深入,互感器市场也将保持稳定发展,Markets and Markets预计未来几年全球互感器市场将保持4.35%的年复合增长率稳步发展,到2026年,全球互感器市场规模将达到107亿美元。
互感器生产还涉及一种核心材料即磁性材料,磁性材料是指由过渡元素铁、钴、镍及其合金等组成的能够直接或间接产生磁性的物质,具备更高稳定性、抗退磁性和抗温性的性能。根据《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2020年,我国磁性材料元件行业共实现销售额611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8%。到2025年,我国磁性材料元件行业销售额达到780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复合增长率目标为5%;中国磁性材料元件本土企业销售达到678亿元。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继电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积累了众多行业的龙头优质客户,目前已成为国内生产及销售规模居前的继电器制造企业,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地位。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公司连续八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并在继电器领域的销售额连续八年排名第二。2022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骨干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是专注于互感器和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青县择明具备材料生产、磁芯生产、器件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并掌握磁性材料的核心生产技术,是国内互感器生产及销售规模居前的企业,2022年度入选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曾多次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2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1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积极地开展工作,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李焰文先生、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宋朝阳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58,790.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2,003,577.85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股利37,688,853.90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10,173,514.75元,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6,556,218.3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75,881,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64,571.3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1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 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 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2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文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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