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希望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高度重视,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2023年4月26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前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将行使好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此说明。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04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512,561,176.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1,020,607.5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93,581,784.01元。
由于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2023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一季度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并认为:
1、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为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04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512,561,176.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1,020,607.5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93,581,784.01元。
由于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23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一季度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鉴于:1、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爱体育”)与亚洲足球联合会(Asian Football Confederation)(以下简称“亚足联”)达成协议取得了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并相应支付了版权款项。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获取新爱体育与亚足联协议细节。因此,我们无法核实公司2022年度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2、2022年8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与新爱体育签署的《LaLiga 赛事分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许可协议显示新爱体育获得2021/2022赛季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媒体版权(以下简称“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许可权利的价格为美元1,500万元,生效日期为2021年8月1日,签署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中,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收入确认金额为欧元4,5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末新英开曼已根据总价格美元1,500万元调整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收入金额,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未对新英开曼确认的美元1,500万元进行调整。但鉴于2022年7月19日新英开曼与新爱体育签署的许可协议效力尚存疑,我们无法判断新英开曼按总价美元1,500万元确认收入是否正确,需待后续有权部门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判定。虽然公司已对类似事项进行了详查,但除前述未履行审议程序的重大交易事项之外,我们仍无法确保过往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的事项。
3、公司2022年度通过自查发现的3项共4笔违规担保事项(公告编号:临2022-071号),虽然公司已对类似事项进行了详查,但除前述违规担保事项之外,我们仍无法确保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事项。
4、公司涉及多笔股权回购义务,且已被交易对方起诉要求履行回购义务,虽然公司已将涉及的回购款项确认为负债,但因涉及多起诉讼事项,最终回购金额须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公司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表明已与交易对方就回购条款达成一致,我们也无法判断上述款项调整的准确性。另外,虽然公司已对类似事项进行了详查,但除已披露的相关股权回购事项之外,我们仍无法确保过往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的事项。
综上,我们声明:在剔除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四)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已结束,临时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工作正有序推进中。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债权人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同时,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第01260001号《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第(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5、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尽管公司将通过销售回款、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以及催收前期应收账款等措施积极自救,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或通过提供违约处置方案等方式与持有人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本次债券违约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2023-034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其认为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97条对公司财产的保管凡已有清盘令作出或已有临时清盘人被委任,清盘人或临时清盘人(视属何情况而定)须对公司有权享有的或看似有权享有的一切财产及据法权产加以保管或控制。香港破产署在香港法院裁定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后,将会接管明诚香港。因此,自2023年3月31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旭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 第0126000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体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0126000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ST明诚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62,353.82万元,且已连续三年亏损,流动资产大幅度小于流动负债,多笔借款、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基本户等多个银行账户因涉诉而被冻结等,因此ST明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ST明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和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中披露与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ST明诚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根据亚洲足球联合会(Asian Football Confederation)(以下简称“亚足联”)与ST明诚控股子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签署的许可协议,新英开曼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向亚足联支付4,500万美元的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款。因未支付上述款项,新英开曼收到亚足联通知,要求提前终止与新英开曼签署的许可协议。其后,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爱体育”)与亚足联达成协议取得了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并相应支付了版权款。由于我们未能获取新爱体育与亚足联之间的交易协议,无法核实协议中双方交易条款,亦无法通过其他替代程序核实相应收入金额。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2022年度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因相关合同在授权等方面存在争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最终确认金额,亦无法判断新英开曼按总价1,500万美元确认收入的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是否应当对收入进行调整。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3、回购义务所述,ST明诚涉及多笔股权回购义务并已被交易对方起诉要求履行回购义务,虽然ST明诚已将涉及的回购款项确认为负债,但因涉及多起诉讼事项,最终回购金额须以法院判决为准。由于上述事项法院尚未判决,ST明诚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表明已与交易对方就回购条款达成一致,因此,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ST明诚已确认负债金额的性质、完整性及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是否应当对上述款项进行调整。
3、 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重要或有事项所述,担保事项中涉及违规担保的事项均已被提起诉讼,并要求支付相应款项。ST明诚财务报表中已相应计提预计负债 35,194.10万元,但仍无法保证已披露担保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我们亦无法通过执行其他替代程序判断前述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ST明诚已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完整、准确。
4、 内部控制失效
由于ST明诚存在违规担保、回购义务未按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批等时任管理层违规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事项,我们对ST明诚时任管理层诚信存在重大疑虑。我们认为,ST明诚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且影响广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由于内部控制失效以及诚信存在重大疑虑可能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其他影响。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以当代文体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的 0.5%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560.00万元。
2、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ST明诚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62,353.82万元,且已连续三年亏损,流动资产大幅度小于流动负债,多笔借款、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基本户等多个银行账户因涉诉而被冻结等,因此ST明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ST明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和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中披露与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ST明诚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根据亚洲足球联合会(Asian Football Confederation)(以下简称“亚足联”)与ST明诚控股子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签署的许可协议,新英开曼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向亚足联支付4,500万美元的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款。因未支付上述款项,新英开曼收到亚足联通知,要求提前终止与新英开曼签署的许可协议。其后,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爱体育”)与亚足联达成协议取得了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并相应支付了版权款。由于我们未能获取新爱体育与亚足联之间的交易协议,无法核实协议中双方交易条款,亦无法通过其他替代程序核实相应收入金额。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2022年度亚足联赛事中国区版权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因相关合同在授权等方面存在争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最终确认金额,亦无法判断新英开曼按总价1,500万美元确认收入的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是否应当对收入进行调整。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3、回购义务所述,ST明诚涉及多笔股权回购义务并已被交易对方起诉要求履行回购义务,虽然ST明诚已将涉及的回购款项确认为负债,但因涉及多起诉讼事项,最终回购金额须以法院判决为准。由于上述事项法院尚未判决,ST明诚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表明已与交易对方就回购条款达成一致,因此,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ST明诚已确认负债金额的性质、完整性及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是否应当对上述款项进行调整。
3、 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重要或有事项所述,担保事项中涉及违规担保的事项均已被提起诉讼,并要求支付相应款项。ST明诚财务报表中已相应计提预计负债 35,194.10万元,但仍无法保证已披露担保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我们亦无法通过执行其他替代程序判断前述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ST明诚已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完整、准确。
4、 内部控制失效
由于ST明诚存在违规担保、回购义务未按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批等时任管理层违规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事项,我们对ST明诚时任管理层诚信存在重大疑虑。我们认为,ST明诚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且影响广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由于内部控制失效以及诚信存在重大疑虑可能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其他影响。
上述事项涉及多个财务报表项目,可能存在未发现的重大错报,由于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且上述报表项目存在相互关联或累计影响,我们认为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ST明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由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也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本所就ST明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01260021号)。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
当代文体公司存在连续两年亏损,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借款到期未偿,涉及多起诉讼,资产负债率为92%,且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到期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明诚03债”应付本息合计金额12,275.00万元的回售本金及全额利息未按期兑付等事项,虽然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当代文体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披露是否充分。
2、境外银行函证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一)货币资金所示,当代文体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57,718,993.69元。其中,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34,653,224.24元,我们已对境外银行存款执行相应函证程序,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我们尚未获取境外银行回函,我们已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远程查阅网银交易流水、网银余额等方式确认银行存款余额,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银行存款是否受到限制。
(二)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
1、持续经营能力
如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1、持续经营能力段落所述,持续经营能力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 2022 年度仍然未消除。
2、境外银行函证
上年度未收到境外银行的回函,导致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收到限制情况,本年度在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向境外银行发出的银行询证函已基本获取境外银行回函,境外银行函证所涉及事项影响在2022年度已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当代文体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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