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肖波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董事曹伟先生委托钱瑞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授权其表决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瑞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郝亚泓、马忠、肖波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3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薪酬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投睿致科创投资基金的出资份额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已经出资金额及尚存在的出资义务金额合计未超过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出资700万元,距本次发行董事会审议之日已超过6个月;尚存在的出资义务1,300万元,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规模计算过程中扣除并调减后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0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452.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050.00万元,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无法满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要,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及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可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以及公司提出的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认可公司制定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订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制订、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其他必要法律文件;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968.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27.09万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4.5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286.84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3,18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33.45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4,307.89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为积极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国家战略,助力行业数智化创新,拟将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产教融合等方向进行投入,导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同时考虑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等需求,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业务拓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婕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宇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罗东先先生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0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分别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是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文字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参会方式

  1. 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NRFr

  2. 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股票代码”进入“竞业达(003005)2022年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手机端参会二维码:

  

  三、业绩说明会参会嘉宾

  董事长:钱瑞先生

  董事、总经理:张爱军先生

  财务总监:张永智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传军先生

  独立董事:马忠先生

  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赵培兵先生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问题征集连接: HYPERLINK “https://s.comein.cn/ANRqC“ https://s.comein.cn/ANRqC

  问题征集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应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重要声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2022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测算的假设及说明

  公司对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产业政策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均按照上限,即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量的30%(即4,4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050.00万元,本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及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27.09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按较2022年减少10%、较2022年增加10%、较2022年持平三种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6)因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可预测,上述测算中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因素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利润的影响;

  (8)假设2023年除了本次发行外,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假设情形1: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

  

  假设情形2: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平

  

  假设情形3: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10%

  

  注:1、本次发行前: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本次发行后: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本次发行融资额;

  3、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

  4、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6、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

  7、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公司未来利润实现及股东回报主要依赖于现有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于募投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本次发行之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项目是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对公司现有研发资源、运营资源的整合与扩充。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所处领域的影响力,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参见本次发行之预案之第二节之“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产教融合的实验实践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多模态教育大数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行业应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积极调配资源,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并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瑞、江源东夫妇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8为普通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9-17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1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xu@jyd.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栩

  电话:010-52168861

  传真:010-52168800

  电子邮箱:wangxu@jyd.com.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5

  2.投票简称:JY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