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86,200,000.00元,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较期初降低100%,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316.11%,主要系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所致;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97.7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7.61%,主要系报告期部分产品降价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31.9%,主要系支付2022年度缓缴税金;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11%,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51.32%,主要系偿还债务所致;
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9.48%,主要系部分产品降价及广州富乐德业务规模尚在爬坡影响所致;
10、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3.8%,主要系上市后股本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秋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秋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秋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秋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人数为2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为回报公司股东,综合考虑了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338,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71,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人员薪酬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贺贤汉、程向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4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贺贤汉先生、程向阳先生、王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东先生、黄继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05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附件:
贺贤汉先生,公司董事长,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位,日本早稻田大学房地产专业硕士、日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上海财经大学校董。1992年9月至今,历任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1993年4月至今,历任日本磁性技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室主查、取缔役、常务取缔役、取缔役副社长、代表取缔役社长;1995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申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05年3月至今,历任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4月至今,任杭州和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上海汉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富乐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19年8月,任杭州晶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任Ferrotec Korea Corporation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银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申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富乐德石英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至今,任杭州博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任杭州先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杭州大和江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宁夏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浙江先导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Ferrotec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Corporation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Athlos Oy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香港第一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汉恒热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富乐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先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富乐德石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福建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杭州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Ferrotec(USA)Corporation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杭州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长江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芯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绍兴博日基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4月至今,任绍兴先导因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博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富乐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聚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中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汉虹半导体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杭州芯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富乐德石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安徽微芯长江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东台富乐华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东台富乐华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东台富乐华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杭州先导热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江苏富乐华功率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BIOER 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丽水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安徽博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富乐德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博日生命科学日本株式会社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湖北黄冈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贺贤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哲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68年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机械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历。1992年7月至1997年10月,历任上海航天局第810研究所装备车间主任、团委书记;1997年11月至1999年10月,曾任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制造课系长;1999年11月至2001年5月,曾任上海连南汽车附件制造有限公司制造部长;2001年6月至2004年12月,曾任上海协和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7年12月,曾任上海申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洗净事业部部长;2011年6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福建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长江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安徽微芯长江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王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程向阳先生,公司董事,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横滨市立大学经营管理专业,学士学历。1997年至今,历任日本磁性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经营管理部课长;2003年4月至今,历任上海申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历任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总经办副主任;2011年6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庸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富乐德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宁夏银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申和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长江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至今,任上海汉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富乐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芯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祖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富乐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安徽微芯长江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璟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1月,任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富乐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任上海三造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程向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汪东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历。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师;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3月至2009年7月,任上海鼎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7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富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8月至今,任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曾任荣泰健康(603579.SH)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任泰坦科技(688133.SH)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曾任古鳌科技(300551.SZ)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汪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继章先生,1988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2009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攻读会计学硕博连读,于2015年取得博士学位。2015年至今一直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0年11月起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继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铃木孝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铃木孝则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董小平、尹毓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附件:
董小平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2月至今,历任杭州热磁财务课主管、财务部部长、财务本部本部长、投资部部长、法务部部长、战略投资本部本部长、副总经理;1995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申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杭州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美国盾源董事。
董小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尹毓女士,公司监事,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财会专业,学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9年1月,曾任市建设投资公司员工;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曾任铜陵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曾任铜陵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主管;2011年5月至今,历任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管、投资一部部长;2013年5月至今,历任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长、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铜陵科讯金服南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铜陵铜冠优创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尹毓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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