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严斌生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严海雁先生,财务总监、董事涂文莉女士,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线上文字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电脑端:
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ANuCv,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手机端:
(1)登陆“进门财经”APP或“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002991”进入“甘源食品(002991)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申请参会”页面,按指引点击参会。
(申请参会二维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出,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问题征集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3]3-28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302,920.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774,770.9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故2022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母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87,159,067.87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1,351,912.12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17,581,926.6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1,500股后的股本总数93,154,3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3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99,954,597.16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3.14%。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5,09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99,969,693.16元。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1,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该分红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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