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和付先生、总会计师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司开铭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会计政策变更
注:本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系上年同期自营权益投资亏损较大,本期自营投资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所致。本期公司抓住市场机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自营业务实现收益情况良好。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自营正回购业务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双融业务的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将执行准则第16号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详见本报告“三、其他重要事项-2会计政策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公司收到的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税款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20亿元,票面利率2.57%,期限180天,具体公告见2023年1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3年2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10亿元,票面利率2.43%,期限91天,具体公告见2023年2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3年2月27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20亿元,票面利率2.55%,期限91天,具体公告见202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3年3月23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募集资金25亿元,票面利率3.20%,期限3年,具体公告见2023年3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2.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年初资产总额2,351.61万元,增加年初负债总额2,619.91万元,追溯调整累计减少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8.30万元。
3.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6.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8.报告期内子公司、主要参股公司重大事项
(1)2023年3月13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甲。
(2)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借出次级债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借出次级债务,债权总额为1亿元,期限6年。具体公告见2021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2日完成向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借出次级债务事项。2023年1月10日,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前归还了借入的次级债务1亿元。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公告见2022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剩余借款额度2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开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开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开铭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4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4人,其中阎焱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许植先生、胡伟先生、于强先生、刘超先生、邵德慧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沈和付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和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数2,339,942,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数1,820,485,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数519,456,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公司审计报告反映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3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71亿元。按照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各10%,以及资管业务风险准备后,母公司当年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8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9.6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7亿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54,566,683.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有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王志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行完毕,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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