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受宏观经济影响,一季度同比收入下滑主要由诊断抗体中非常规诊断抗体收入下降造成的,扣除非常规诊断抗体收入,一季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冬叶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冬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冬叶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3-005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彬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薪酬政策,结合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工作表现,对其综合考评后拟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860股,发行价格为106.19元/股,并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6,29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219.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验资报告。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96,33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扣除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与银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7,889.5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672.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8,562.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共计96,33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21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381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近岸蛋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近岸蛋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近岸蛋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