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实业”)51%和49%的股权;以现金方式收购王沛松、王和明分别持有的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9.60%、4.90%股权,上述收购金额合计人民币8,521.36万元。
2023年3月23日,公司与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购联泰实业100%股权工作已完成股权交割手续,联泰实业的股权收购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公司完成对联泰实业注册登记事项的变更备案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合并报表2023年期初及2022年度有关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的议案》,为体现公司“服务大众、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汕头市慈善总会及汕头市金平区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元)。(公告编号:2023-003)
2、2023年2月2日,公司获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选为2021年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优秀运营服务单位;2023年2月7日,公司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广东省2021年环保诚信企业(绿牌);2023年2月13日,公司获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选为“十三五”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
3、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实业”)51%和49%的股权;以现金方式收购王沛松、王和明分别持有的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9.60%、4.90%股权,上述收购金额合计人民币8,521.36万元。(公告编号:2023-006)
4、2023年3月23日,公司与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购联泰实业100%股权工作已完成股权交割手续,联泰实业的股权收购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公司完成对联泰实业注册登记事项的变更备案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23-010)
5、2023年3月30日,公司分别与王沛松、王和明签订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2023年1-3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7,000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37,000万元,并支付累计利息909.3万元。
7、2023年4月17日,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取得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506,315.3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485,827.41 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2023年1-3月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一季度发生关联方短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关联方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通过第三方企业采用当季度借款、当季度末偿还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借款用于其经营周转,形成了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2年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9,000.00万元,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2022年四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44,000.00万元,季度占用余额为0元;2023年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7,000.00万元,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根据资金占用金额、资金占用天数按4.08%的年化利率支付累计利息909.30万元,其中2022年第三、四季度资金占用利息584.2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资金占用利息325.10万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关联方得成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二、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迅速进行自查整改,绝对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公司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认定责任人,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二)向独立董事做专项汇报
公司就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了专项汇报,独立董事听取汇报并提出如下建议:(1)迅速整改,降低该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2)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项;(3)加强内控建设,按照要求合规经营。
(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2、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1)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2)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
(1)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
(2)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3)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
三、公司致歉说明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四、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发生上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05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672,927.1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82,123.18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259,99,803.98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5,469,329.1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55,925,113.61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821,231.83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69,139,10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676,277.6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44,420,695.0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向来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承压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连续两年为负数,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向来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承压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连续两年为负数,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次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鉴于此,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实际水平和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转为公司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118,165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070,769.00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118,165.00元;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上述变更备案事项。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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