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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邮编:321031

  联系人:程伟忠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现江西李子园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涉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 变更内容

  

  二、 营业执照信息

  变更登记后,公司《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JJKK32

  2、单位名称: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程伟忠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6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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