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的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上表中修订后注册资本数系公司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3月31日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中总股本418,136,060为基准。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修订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听取《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3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8:30-1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永达
(2)联系电话: 021-37217999
(3)传真号码: 021-372179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5)邮政编码:201514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0,000.00股新股。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21,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41.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42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5,001.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1,001.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8年9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且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无息借款的方式给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使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池州起帆、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于2020年8月18日就池州分行管辖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各账户均已办理注销。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2021年6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放金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702,948.52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5,863,951.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8号)。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4,229,433.9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6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万元。
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万元。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000.00万元。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单位:万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超出部分的金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表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真了解后,对该等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能有效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及决策效率。此外,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确定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则,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和铜价部分下跌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22年度公司仅与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尚机电”)存在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注意1:公司2022年度与大尚机电的销售金额较预计金额减少1,854.21万元,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和铜价部分下跌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额将不超过4,500.00万元。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计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意2:基于经济环境的好转,铜价回升等因素的考量,认为大尚机电的销售额将会有所增加,公司向大尚机电销售线缆金额也会相应增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充分利用 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4、保护投资者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开始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鲁李,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2年起专职就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5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开始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汪平平,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业情况如下: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4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