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开门店情况:
2、报告期内关闭门店情况
二、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55,800.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5%,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增长3.9%(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0.2%。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名义增长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名义增长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5%。
2022年,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推动促消费政策显效发力,消费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态势,新型消费模式较快发展,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必需类商品增势良好,县乡市场规模占比提升,消费市场发展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
1、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商品零售增长0.5%,餐饮收入下降6.3%。消费市场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
2、新型消费模式稳步发展,实体零售继续恢复:2022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3、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县乡消费潜力进一步挖掘:2022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4、基本生活类商品增势良好,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2022年,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0.5%,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中西药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7%、5.3%和12.4%,增速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分别高6.8、3.4和10.5个百分点。
5、我国消费市场规模大潜力足,消费持续升级发展。
消费发展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从近期情况看,消费场景有序恢复,从长期发展潜力看,我国总人口超过14亿人,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乡村市场蕴藏较大潜力,有力支撑我国消费市场稳定恢复发展。
消费升级趋势没有改变,居民消费已呈现出升级发展态势。当前,居民品质化需求持续增加,绿色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服务消费意愿依然强烈。伴随消费场景创新拓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及市场供给不断完善,消费结构将持续优化升级。
尽管2022年经济下行对消费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也要看到,消费市场韧性犹在、潜力较大。进入2023年,随着优化调整措施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消费市场稳定恢复的基础将更加牢固,消费市场有望恢复向好。(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63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26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切实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公司5名监事共计发放薪酬105.00万元(含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银行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保证不提供任何反担保,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银行融资计划并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严格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0年7月28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光连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国光连锁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国光连锁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中信证券对国光连锁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12月30日,中信证券秦成栋采取现场访谈的形式对国光连锁进行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秦成栋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相关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资料等方式,对国光连锁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国光连锁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2年度,国光连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2年12月30日,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对国光连锁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
3、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054.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851.64万元。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400,771.00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679,229.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4、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召开3次股东大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2年以来,公司已经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遵照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根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以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人审慎核查,国光连锁2022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国光连锁2022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魏宏敏 秦成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超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7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提议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3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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