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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超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宁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预计2023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2,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532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892万元,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640.00万元。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宁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进一步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拟定2023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如下: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如下:

  1、实际担保过程中,因公司对该融资提供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而构成关联担保的,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3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超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47947196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3)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周剑刚

  (5)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7)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被担保人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2、被担保人名称: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Y644A

  (2)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6日

  (3)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1-4房

  (4)法定代表人:张俊

  (5)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图书防盗设备制造;电子白板制造;噪音与振动控制设备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图书防盗磁条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制造等

  (7)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被担保人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3、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2970686Y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6日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17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白小波

  (5)注册资本:1,285.6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等

  (7)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被担保人的股东情况: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白小波持股48.63%,洪碧珊持股0.37%。

  4、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宁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0MABQTXCA7U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5日

  (3)住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铁山大道1号211室

  (4)法定代表人:周威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线、电缆制造;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等

  (7)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被担保人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拟定2023年度担保预计是为年度发展规划做好融资准备工作,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4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2.0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全额完成《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对象第二期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0,16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157,719,000股减少至157,588,840股,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第十八条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订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719,000元(大写:壹亿伍仟柒佰柒拾壹万玖仟元)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588,840元(大写:壹亿伍仟柒佰伍拾捌万捌仟捌佰肆拾元)

  2、修订前: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和占比具体如下: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921,840股

  ●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21,840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3万股,授予人数为4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96,000股进行回购。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11月21日实施完毕。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3月4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情况说明

  1、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2021年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1月21日回购注销完毕。

  2、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未全额完成《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92.00%,因此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80,16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尚在办理中。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92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具体如下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査,独立董事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 本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6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向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921,84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1,8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公司及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4月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497.19万元人民币,该金额已达到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的98.57%。现将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资金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已计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59.93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5,771.9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在2022年度实现盈利,但因公司2019和2021年度亏损较多,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目前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2019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334万元,主要原因是:1、通信技术服务业务因客户预算不足、投资不足等因素导致收入下滑,但通信技术服务业务刚性成本无法下降;2、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且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普环保”)商誉存在减值迹象,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3、报告期内公司向银行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二)2021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082万元,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由于收入大幅下滑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导致亏损,公司判断桑锐电子商誉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11,300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桑锐电子业绩承诺方2020年业绩补偿款1,480万元,剩余未收回业绩补偿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约1,000万元;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下滑,公司判断其商誉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2,800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发现胡庆涛涉嫌合同诈骗并已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报案,公司判断与胡庆涛相关联的预付账款发生减值,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约1,600万元;4、报告期内昊普环保股权回购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判断可能有部分股权回购款无法收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1,300万元。

  三、应对措施

  2023年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1、毫不动摇响应国家“东数西数”发展战略,继续做大做强IDC综合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打造成为国内IDC综合服务商第一品牌;2、持续优化公司资产和投资结构,通过剥离亏损资产给公司经营减负的同时,持续拓展优质业务,逐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3、加大自主研发支持,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市场和用户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支持和规模化应用,为公司提供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讯       公告编号:2023-03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6、9、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3、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梁建华、万军、钟海辉、邓国平、陈桂臣对议案10回避表决;股东万军、钟海辉、陈桂臣对议案11回避表决;股东万军对议案12、议案13回避表决;股东梁建华对议案1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卢沛民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22                          公司简称: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细分行业为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根据工信部公布的《2022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2年,我国通信业全力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着力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5G、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一)通信技术服务行业

  2022年,电信行业持续增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经初步核算,2022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水平。按照上年价格计算的电信业务总量达1.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3%。截至2022年末,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6.83亿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达到5.61亿户,占比为33.3%,同比增长11.7%。

  

  数据来源:工信部

  2022年度,三大运营商和中国铁塔共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4,193亿元,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增长了3.3%;其中5G投资额达1,803亿元,占全部投资的43%。截至2022年末,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83万个,其中5G基站为231.2万个,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1.3%,占比提升了7%。

  

  数据来源:工信部

  通信技术服务业发展深受运营商资本开支和信息产业政策的影响,根据工信部《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到2023年,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将超过18个,到2025年我国5G基站数量预计将达到360万站以上,而通信行业资本开支在经过2018年周期底部之后,随着2019年6月5G牌照的发放,再度进入景气上行期,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流量持续增长,通信业务更加丰富的同时,也将推动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规模增长。未来,随着通信运营商逐渐以“集中采购”为主,行业门槛将逐步提高,优秀的公司在行业集中度提高的过程中,可望享受更大的红利。

  (二)物联网行业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典型代表,已成为经济社会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和重要引擎,随着物联网信息处理和应用服务等产业的发展,我国物联网正进入实质性推进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工信部数据,2022年物联网用户规模快速扩大,截至年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用户18.45亿户,全年净增4.47亿户,较移动电话用户数高1.61亿户,首次实现“物超人”的历史性突破。

  

  数据来源:工信部

  

  报告期初,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我国未来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因此未来巨大的产业需求将为物联网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信通院等发表的研究报告,预计到2025年,产业物联网的连接数将占到总体的61%,到2027年市场规模超过7万亿元,未来我国物联网产业投资前景巨大,将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中催生大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模式。

  “智慧城市”产业自2015年被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我国已成为全球智慧城市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并不断涌现新兴亮点应用及模式。自报告期初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继出台《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政策文件,“十四五”时期,将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创新。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预测,202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重点城市将初步达到在城市交通、生活、医疗、能源等方向的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IDC数据中心行业

  根据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将进入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我国正式迈进数字经济发展新时代。根据中国信通院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有望维持年均约9%增速,预计2025年规模超过60万亿元。

  随着数字经济的加速推进,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而算力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引擎,已成为各国战略竞争的新焦点;根据IDC预测,计算力指数平均每提高1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和GDP将分别增长3.3‰和1.8‰,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正在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底座。

  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同意启动建设8大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对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作为国家继“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后的又一国家重大战略工程正式全面启动。根据中国信通院等研究数据,近五年我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复合增速超过30%,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预计2022年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将达670万架,到 2024年,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到6,123亿元,2022-2024年复合增长率达15.9%。“东数西算”工程叠加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将给整个信息通信行业提供颠覆性的产业发展机遇。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智咨询

  公司立足于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同时,前沿布局了物联网、智慧城市、IDC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并静待春暖花开,近年来数字经济产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将促使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公司打开更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定位聚焦我国通信产业的创新发展机遇,随着“新基建、东数西算”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推进及5G技术的商业落地,公司已发展成为以“通信+物联网”两大核心战略为主引擎,加以深度布局“东数西算”IDC产业为加速引擎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全专业通信技术服务商、全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全链条IDC综合服务商。

  当前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创新是引领企业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公司一直以来始终致力于对通信技术领域前沿技术的研究,并伴随着国内通信技术的更新迭代而成长。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业务链条完整的通信技术服务商和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并逐步搭建出一系列能广泛应用于通信、物联网等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

  其中适用于机场、火车站、居民区、地下车库、地下管道等不同应用场景进行网络信号覆盖的通信5G小基站和物联网NB-IoT小基站均已成功取得工信部入网许可;应用于公用事业板块的智能水/电/气仪表,应用于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板块的一体化测量、视觉扫描、定位、传输等设备得到包括京东、美的、顺丰、水司等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公司还协同参股子公司爱浦路的核心网,能为客户提供完整的5G/NB网络,在新一代信息系统领域正逐渐形成自己良好的产品生态。

  

  公司是我国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在全国共设有25家分公司,并拥有11家子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公司作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物联网协会理事单位,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通信网络代维甲级资质、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等多项高等级资质,同时在软件开发能力上取得“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CMMI3)”评级,相继被评为“广州市5G创新中心”、“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2021广东创新企业100强”。

  (二)经营模式

  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下游客户较为稳定,主要采用直接服务于通信运营商和中国铁塔的经营模式,通过参与客户公开招标承接项目,以工作量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包括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与优化等服务并收取相应通信技术服务费。

  物联网业务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或参与客户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对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进行销售,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制定产品的研发、生产、采购计划,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及运维服务。

  IDC业务主要在充分评估项目可行性后,通过商务谈判或参与客户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获取项目合同订单,并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对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及人员、成本等方面的控制来实现盈利。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584.29万元,同比增长3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8.9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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