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53.581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8.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9,408.40万股的0.61%。
(3)授予价格(调整后):39.14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9.1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002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6年5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为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归母公司净利润。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战略目标达成率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战略目标达成率分为100%及以上和100%以下两种情况,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C、D五个档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战略目标达成率为100%及以上且绩效考核等级为A、A-或B的前提下才可归属,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说明:如个人无战略目标则不受战略目标达成率100%约束,仅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39.50元调整为每股39.1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9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2日。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3.581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各项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全体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月14日
(二)归属数量:53.5818万股
(三)归属人数:946人
(四)授予价格:39.1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94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3.581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CUI SHAN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裁CUI SHAN先生带领公司管理层,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推进公司变革、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开拓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2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客观考核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照《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CUI SHAN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每10股转增4.5股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关联董事CUI SHAN、金建祥、张克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立GDR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立GDR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以及公司GDR发行结果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4,148.2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54,148.2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根据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更情况以及公司GDR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1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4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由于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占计划投入金额比例为39.33%,公司对“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所研发的高精度智能压力变送器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是应用于国家重大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公司作为国内压力变送器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本项目的继续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满足石化、化工等行业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具有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是化工、石化、电力、制药、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核心中枢,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不断强调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的重要性,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不断推动我国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向智能化和自主创新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产业升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已步入快速成长期,募投项目所研发的高精度智能压力变送器作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有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三)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客观考核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监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照《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各项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全体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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