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18 公司简称:法狮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171,1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1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695,545.6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3.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吊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准,集成吊顶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的细分子行业。
(二)行业基本情况
1、房地产关联性。家居建材行业的需求受新房建设交房、二手房交易、存量房翻新等因素影响,与房地产行业存在产业链关联。国盛证券研究所报告显示,短期房地产商降杠杆、中期城镇化水平提升趋缓、长期人口数量承压,未来新房市场下行趋势确定,二手房交易带来的装修需求及存量房规模累加带来的自然翻新需求,将成为家居行业企业主要业绩增长来源。新房市场将因为精装房渗透率提升,整装和拎包入住模式兴起,渠道转换带来结构性机会。
2、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目前,集成吊顶行业正处于竞争整合的阶段,消费者品牌意识正逐渐增强,品牌影响力、 产品设计、服务水平突出的一些企业正脱颖而出,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将不断被淘汰或被整合,头部企业有望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行业集中度,呈现强者恒强的行业局面。
3、存量房有望成为新消费势力。亿欧智库《2020~2021家居行业年度盘点与趋势洞察》指出,一二线城市住宅交易进入存量时代,精装房政策落地将压缩毛坯房在新房供给中的比例。艾瑞咨询《2021年中国家装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虽然新家装修的家装动机仍然是家装消费需求产生的主要原因,其占比达到34.2%;但旧房改造(14.6%)、审美变化(10.2%)、扩大家庭收纳(5.4%)等存量相关的家装动机占比合计超60%,存量房改造逐渐成为房屋家装新动能。
4、消费者受宏观经济影响居家时间大幅增加,对家居环保健康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环保级别产品更加受到消费者推崇,家居消费朝着绿色环保方向加速迈进。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绿色化转型,大力推行绿色制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绿色材料、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推广应用;支持企业践行绿色设计理念,加大绿色改造力度,积极创建绿色制造标杆。可见未来绿色家居和绿色制造将成为行业更高要求。
5、国家政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构成装配式内装的集成吊顶、背景墙等产品,既能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又具备环保、防水、防潮、效率高等优势,装配式内装需求的增长,将推动集成顶墙等行业的提升。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集成吊顶与顶墙集成主要应用于住宅装修领域,而住宅装修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存在密切关联,因此集成吊顶行业本身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一方面与居民购房交房时间相关,另一方面又与二次装修的需求相关。从多年的行业发展规律来看,每年的一季度属于行业淡季,三四季度属于行业旺季。
(2)行业区域性
我国的集成吊顶行业形成了两大产业基地,一个集中在以浙江嘉兴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另一个集中在以广州、佛山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两大区域相应的配套设施齐备,供应商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发达。这两大区域占据了集成吊顶行业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具备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业内较早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始终注重产品功能研发、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的投入。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常务理事会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室内装修、装饰。自从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 厨卫及隐形电器产品
(2)工装装配式顶墙产品
(3)家装装配式顶墙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原材料均通过集中采购中心集中统一采购。对于大宗用量、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铝材、铝板),制定该类原材料的储备定额,采购部门在库存低于储备定额的情况下直接采购;对于常规性的原材料,根据生产需求实施采购。公司PMC中心负责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申请表》申购生产所需物料,送达至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审批后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订单/合同》,编制时注明采购单号/合同号、物料信息、交期要求等相关采购信息,采购员将采购下单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物料送至公司;PMC 中心通知检验员进行物料验收作业;检验员按照物料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物料检验作业;采购员将前日回料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采购员每月定期对上月采购物料进行采购信息核对,由采购主任审核后,报于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与供应商对账后,依据对账单进行月结结算。
2、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年度经销商协议,由经销商自建专卖店面向消费者,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设计集成吊顶装修方案,与消费者达成意向后,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服务。公司对专卖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培训服务。
3、生产交付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PMC 中心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将确认无误的计划单交由车间发货员,发货员在收到计划单后安排好需要生产产品的配件数量,并及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详细数据;车间领料员至发货员处领取产品配件,确认配件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当场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并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执行生产作业;生产作业单完工后由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仓库接收入库,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单。
(2)外协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OEM 生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 方式生产部分型号的集成吊顶产品、部分木塑墙面产品以及宣传礼品等;公司对部分产品中的非关键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为基础模块及功能模块外框的表面处理等工序。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外协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中对产品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知识产权保护、质保期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公司外协供应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电器供应商具备产品3C 证书,表面处理供应商具备印刷许可证等资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2,652,334.94元,同比增长2.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80,550.84元,同比下降80.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3-00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正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 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沈中海、陆周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3-00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2022年0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即将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人:范哲昀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 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3-00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天健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 26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3-008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规定,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29.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9元,共计募集资金42,271.2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13.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758.20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593.0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4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6,382.2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14,999.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515.73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770.58万元)。
(2)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二: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9,587.7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828.06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345.74万元)。
(3)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4,93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26.11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897.63万元)。
(4)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四: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3,870.6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3.21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88.41万元)。
(5)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承诺将2,941.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9.16万元,超出部分来源于募集资金存放收益。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赎回剩余定期存款19,100.00万元,公司本期赎回定期存款结算利息收益1,157.09万元(含以前年度已计提利息963.49万元)。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334.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6.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8.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广告营销及为线下门店提供装修支持,稳定公司销售渠道并扩展公司产品市场,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法狮龙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法狮龙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报告期产生效益的时间较短,同时由于公司为加快销售渠道的建设及实行员工股权激励,带来了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快速增长,但因外部不利环境造成渠道扩展不及预期,以上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证券代码: 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3-01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出具过程中,对 2022 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后,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757.3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757.32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挽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编号:2023-01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认真核查,独立董事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2年4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将4,181,521股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情况
1、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时间及可解锁股份数量
根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持股计划之日起分两期解锁。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时间为公司披露2022年度审计报告之日,即2023年4月27日。
符合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可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2,090,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2、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以公司2020年年报数据为基数,2022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68,265万元,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计算,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2.33%,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标的股票无法解锁。
三、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续事项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锁定期对应份额的取消收回手续,并在择机变现后按照持有人原始认购资金加相应期间的利息(按照6%年化单利计息)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但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该批次股票的后续处理方案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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