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职业字[2023]27116-3号
关于对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3]27116-3号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委托,在审计了道道全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道道全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道道全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道道全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道道全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天职业字[2023]27116-3号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道道全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道道全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道道全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副产品销售收入、装卸收入等。
注2: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与审计报告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差异系散装油销售收入。
注3: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表于2023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2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市场拓展计划,并充分考虑产能利用率等因素,预计2023年度:包装油销量 40-50万吨;散装油销量10-15万吨;营业收入 90-1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5亿元;公司现金流全年保持总体平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丰富的执业经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监事薪酬政策如下:
(1)监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则不从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若其在公司担任监事之外其他职务的,则按照该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存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与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与审批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1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发行价为11.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102,547.17元,余额为人民币781,597,452.83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410.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2022年12月31日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45,138.3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96,464,781.77元,本年度使用47,480,356.5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43,945,138.3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7,848.8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9,915,042.5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35,792,055.40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35,642,084.16元,剩余差异149,971.24元系支付发行费用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2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31】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建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建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编制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道道全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检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编制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对道道全编制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道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保荐代表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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