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4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胡建华非执行董事和洪小源非执行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参会,委托周松非执行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行长助理王颖、彭家文定薪的议案》。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3-0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兼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秘书王良、行长助理兼财务负责人彭家文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金租”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银欧洲”指招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 主要财务数据
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
(1) 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本公司2023年一季度未进行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发放。因此,计算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不涉及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扣除,而“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则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因为客户存款现金流入同比减少。
(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 股东信息
3.1 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24,706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595,628户,H股股东总数29,078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上述A股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3.2 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6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3年1-3月,本公司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
(1) 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按单一账户列示。
(2)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子公司;“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由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4.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招商银行以“打造价值银行”为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报告期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资产负债规模和净利润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3年1-3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06.36亿元,同比下降1.47%;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88.39亿元,同比增长7.82%;实现净利息收入554.09亿元,同比增长1.74%;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52.27亿元,同比下降6.13%;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50%和18.43%,同比分别减少0.04和减少0.8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5,087.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5%;贷款和垫款总额63,359.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0%;负债总额95,189.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4%;客户存款总额77,718.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3%(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存贷款和金融投资均未包含应收或应付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03.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98亿元;不良贷款率0.95%,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48.32%,较上年末下降2.4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27%,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4.2 利润表分析
净利息收入
2023年1-3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息收入554.09亿元,同比增长1.74%,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1.13%。
2023年1-3月,本集团净利差2.18%,净利息收益率2.29%,同比分别下降21和下降22个基点,环比均下降8个基点。受2022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多次下调与市场利率中枢下移影响,存量贷款重定价及新发生业务收益率下行,导致生息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叠加客户存款成本上升,推升计息负债成本。但是,本集团持续优化生息资产与计息负债结构,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部分利差缩窄带来的影响。
非利息净收入
2023年1-3月,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52.27亿元,同比下降6.1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8.87%。非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客户风险偏好降低,投资意愿偏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有所下降。非利息净收入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50.79亿元,同比下降12.60%;其他净收入101.48亿元,同比增长14.91%,主要是债券及基金投资收益增加。
本集团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从重点项目来看: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91.10亿元,受客户投资情绪低迷影响,同比1下降13.25%,其中,代理保险收入50.76亿元,代理基金收入15.24亿元,代销理财收入13.51亿元2,代理信托计划收入8.62亿元,代理证券交易收入2.15亿元;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3.35亿元3,同比增长2.65%,主要是子公司招银国际管理费收入增长;托管费收入14.44亿元,同比下降11.57%,主要是权益类基金及银行理财托管规模下降;银行卡手续费收入52.49亿元,同比下降6.15%;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38.29亿元,同比下降14.21%。
业务及管理费
2023年1-3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250.03亿元,同比增长4.12%,其中,员工费用175.93亿元,同比增长2.92%,业务费用74.10亿元4,同比增长7.10%。业务及管理费增长主要是本集团坚持金融科技建设投入,不断夯实科技基础,保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研发人员投入规模,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7.59%,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
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1-3月,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164.21亿元,同比下降23.70%。其中,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165.50亿元,同比增加54.90亿元,主要是一季度贷款规模增幅大于上年同期,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增加;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9亿元,同比减少105.92亿元。报告期内,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冲回主要是买入返售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减少。
4.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5,087.52亿元5,较上年末增长3.6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强资产组织,推动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等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63,359.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0%;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0.29%,较上年末上升0.60个百分点。其中,本集团零售贷款32,374.4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6.55亿元,增幅2.39%,增幅高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居民消费回暖,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需求均有所增加;本集团公司贷款25,528.6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72.53亿元,增幅7.46%,增长较快主要因国内经济复苏带动企业融资需求增加,同时本集团持续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余额29,413.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7%。
1本集团自2022年中报起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明细项目的披露口径进行了优化,同口径调整2022年一季度比较数据。
2代销理财收入是本集团销售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与销售服务相关的收入。
3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子公司招商基金、招银国际、招银理财和招商信诺资管发行和管理基金、理财、资管计划等各类资管产品所获取的收入。
4业务费用包括折旧、摊销、租赁和其他各类行政费用。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22年7月印发的《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22〕88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起,本集团与金融机构间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租出端从"贵金属"调整至"拆出资金"列报,租入端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调整至"拆入资金"列报,同口径调整2022年末比较数据。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5,189.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4%,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77,718.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3%,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81.65%,为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本集团活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58.96%,零售存款占比41.04%;定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58.39%,零售存款占比41.61%。2023年1-3月,本集团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占客户存款日均余额的比例为60.10%,同比下降3.31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资本市场震荡及客户投资偏好影响,客户增加投资定期存款产品,活期占比有所下降。
所有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9,810.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6%,其中,未分配利润5,315.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83%;其他综合收益107.2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3.29%。
4.4 房地产领域风险管控
报告期内,本集团紧紧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及监管要求,在房地产领域坚持“明确定位、稳定规模、完善准入、聚焦区域、调整结构、严格管理”的总体策略。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的实有及或有信贷、自营债券投资、自营非标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4,631.7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03%;本集团理财资金出资、委托贷款、合作机构主动管理的代销信托、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2,738.1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8.84%。此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353.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90亿元,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61%,较上年末下降0.22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贷款客户结构和区域结构保持良好,其中,高信用评级客户贷款余额占比近八成;从项目区域看,本公司8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城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4.55%,较上年末上升0.5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部分高负债房地产客户风险进一步释放的影响。
后续,本集团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同时,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房地产风险形势前瞻性预判,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严格审查现金流、持续加强投贷后管理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具备自偿能力和商业可持续性的住宅项目,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5 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从严认定资产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一方面,受部分高负债房地产客户风险进一步释放的影响,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活动企稳基础不断巩固,本集团关注贷款、逾期贷款余额和占比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03.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98亿元,不良贷款率0.95%,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707.4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7.22亿元,关注贷款率1.12%,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778.7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15亿元,逾期贷款率1.23%,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与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30,本公司不良贷款与逾期6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13。
本公司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注 :
(1) 代表某一类不良贷款占该类贷款总额的比例。
(2) 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
报告期内,受部分高负债房地产客户风险进一步释放的影响,本公司房地产业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
本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资产质量情况
注:其他主要包括商用房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教育贷款、互联网联合消费贷款及以货币资产质押的其他个人贷款。
2023年1-3月,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持续发力,国内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本公司零售贷款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不良贷款余额282.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68亿元,不良贷款率0.8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416.7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4.20亿元,关注贷款率1.31%,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419.4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7.91亿元,逾期贷款率1.32%,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一、二线城市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总额的88.13%,在一、二线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期末余额占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期末余额的86.59%,较2022年末提升0.09个百分点。
本公司不良贷款的生成及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生成不良贷款160.23亿元,同比增加5.87亿元;不良贷款生成率(年化)1.0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其中,公司贷款不良生成额30.70亿元,同比减少21.63亿元,主要是房地产业贷款不良生成节奏同比有所放缓;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生成额24.67亿元,同比增加10.32亿元,信用卡新生成不良贷款104.86亿元,同比增加17.18亿元,零售贷款不良生成同比增加,主要是2022年末经济表现相对疲弱带来的滞后影响,整体可控。
本公司继续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报告期内共处置不良贷款136.63亿元,其中,常规核销44.58亿元,清收28.02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60.96亿元,通过抵债、转让、重组上迁、减免等其他方式处置3.07亿元。
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本公司坚持审慎、稳健的拨备计提政策,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的调整,充分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并不断夯实重点领域风险抵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620.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6.14亿元;拨备覆盖率463.19%,较上年末下降4.2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39%,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2023年1-3月,本公司信用成本(年化)1.04%,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主要是一季度贷款规模增加导致贷款拨备支出增加。
资产质量展望与应对措施
当前国际经济增长放缓,通胀仍处高位,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部分行业、区域的风险仍然存在。本公司将密切跟踪宏观形势变化,不断提升行业认知,完善信贷政策,引导构建合理的客户结构;做实资产业务“一行一策”名单制经营,全力推动优质资产投放;严防重点领域风险,强化对房地产、地方政府类授信、大额集团客户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制定针对性管控方案;多措并举加大不良处置力度,对重点项目实施名单制管理,提高清收处置的质效;加强对关注和逾期贷款管理,充分计提拨备,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6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1.25%、9.25%和8.25%且杠杆率应不低于4.375%。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一直满足各项资本和杠杆率监管要求。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41%,一级资本充足率15.34%,资本充足率17.39%。高级法及权重法下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23年一季度资产规模投放加快,使得风险加权资产增长较快。
注:
(1) “高级法”指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高级计量方法,下同。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招商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招银金租、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商信诺资管和招银欧洲。商业银行在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并行期内,应按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资本底线要求。资本底线要求调整系数在并行期第一年为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即2017年)及以后为80%。
(2) 自2015年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22年末、第三季度末和第二季度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7.95%、8.00%和7.64%。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98%,一级资本充足率15.03%,资本充足率17.15%。本公司高级法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税前)29.62%,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36%,一级资本充足率12.99%,资本充足率14.41%。
注:“权重法”指按照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基本指标法,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5%,一级资本充足率12.56%,资本充足率13.98%。
4.7 其他重要业务指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数1.87亿户(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63%;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余额125,354.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24.17亿元,增幅3.4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432.9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4.49%;管理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总资产余额101,894.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7%。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私人银行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138,588户,较上年末增长2.81%;管理私人银行客户总资产余额38,864.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8%,户均资产2,804.29万元,较上年末下降9.09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子公司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银国际和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总规模合计为4.28 万亿元6,受招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下降影响,较上年末下降2.95%,其中,招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2.46万亿元7,较上年末下降7.87%;招商基金的资管业务规模1.5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5%;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规模2,101.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54%;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1,089.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1%。
6招商基金和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均为含其子公司的数据。
7余额为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客户本金与净值型产品净值变动之和。
5 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未经审计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
6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本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均值为168.17%,较上季度增加3.25个百分点,基本保持平稳。本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末流动性覆盖率时点值为161.68%,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各明细项目的2023年第一季度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 :
(1) 上表中各项数据法人部分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0天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并表附属机构为最近一个季度内各月末均值。
(2) 上表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由现金、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以及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构成。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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