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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修订,明确了有关会计处理及报表列报,公司需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2.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解释第16号第一条: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解释第16号第二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解释第16号第三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16号第一条

  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解释第16号第二条和第三条

  公司已采用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余锦先生、李宏先生、江皓先生、黄著文先生、独立董事张燎先生、华强女士、吕慧先生、骆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价值暨ESG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社会价值暨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2,060,138.37元。经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4,179,697.78元,根据《公司章程》(2022年5月)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2年底母公司法定公积金737,555,675.50元,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2022年度母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1,094,179,697.7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087,698,993.35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442,533,405.30元后,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739,345,285.83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5,111,35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80,2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00,848.60元 (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分红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新证券、广发证券关于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已及时完成董事补选工作,现对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3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年审会计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2.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上述6项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2外其它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青民、严世亮

  电话:0760-88389268、0760-89889053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chengqm@zpug.net、yanshl@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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