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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5月19日颁布的财会〔2022〕13号文,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13号文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他公司未变更会计政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先生、财务总监向自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下属深农厨房及振兴乡村产业公司等产业链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产业链业务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         财务总监:向自力        会计   机构负责人:刘昕清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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