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相关内容,公司业务属于“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的鼓励发展的建筑行业。
(一)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规模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2022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元,同比增长5.1%,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4%,制造业投资增长9.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10.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亿平方米,同比下滑24.30%;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3.33万亿元,同比下滑26.73%。
在商品混凝土产量方面,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数据显示,2022年,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大幅下滑,行业经营效益继续走弱,全国商品混凝土产量30.31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二)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2.91万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7%。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0.4%。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与房地产开工及施工面积关联较大,重庆市2022年房地产施工面积2.2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5.6%;房地产新开工面积2,224.17万平方米,同比下滑54.4%。
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2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5,733.67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9.59%。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2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89.58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42.09元/立方米;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06.08元/吨,较上年下降5.17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223.33元/吨,较上年下降10.42元/吨。
2、市场政策情况
2022年8月,《成渝地区联手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方案》印发,提出了成渝地区构建协同开放通道、高能级开放平台等新措施,明确了到2035年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融入全球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目标。
2022年10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底,既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升级改造;重点培育一批智能化生产企业,鼓励生产企业建设覆盖在线质量检测、绿色生产、运输配送的智能化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产能布局优化,实现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供需更加平衡、站点布局和产能利用率更趋合理,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布局实现全市全域覆盖。到2027年底,重庆市主城区调整商品混凝土站点结构,在总体数量上新增2个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目前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和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4个,设计生产能力共约1,550万立方米/年;拥有砂浆生产线2条,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年。公司是“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成本招采中心及各生产基地供应部门根据年度、月度的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原材料采购,试验室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在水泥的采购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选择重庆市产品品质、供应能力排名前列的水泥生产厂商进行长期、深度的合作。同时,公司各生产基地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数家水泥生产商作为备选,在水泥需求量较大且主要供应商难以满足公司需求时进行采购。
砂石骨料供应方面,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石灰岩矿山资源,砂石骨料能够满足大部分生产需求,也会适当采购外部砂石骨料作为补充。对外采购时,公司采取市场询价机制,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采购。为了确保质量和控制成本,公司还将逐步加大自产砂石骨料的供应量,实现自产砂石骨料替代外购砂石骨料。
对于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动态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其中的3-5家供应商开展长期合作。
2、生产模式
(1)商品混凝土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自有生产线为主、租赁生产线为辅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各生产基地的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混凝土需求情况在每月末制定各施工项目未来三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供货需求,生产部门汇总客户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设立了生产调度中心,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质量检验;技术部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门机楼控制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部门负责混凝土运输保障;设备部门负责混凝土泵送环节。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
(2)砂石骨料生产模式
建材分公司及光成建材(以下合称“建材公司”)负责砂石骨料生产的统一管理,组织矿山开采、砂石骨料生产;供应部门根据砂石骨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向建材公司提出砂石骨料供应要求;建材公司根据供应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砂石骨料的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将砂石骨料运输至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3)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模式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是根据客户需求,对装配式建筑中涉及的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实施生产工作。现阶段,公司主要以客户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工艺图纸为生产依据,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根据约定交付时间予以交付。
3、销售模式
(1)商品混凝土销售模式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主城区,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开展日常销售工作,其中,营销管理中心以拓展新的大客户为主要任务,保障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对客户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销售价格通常约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2)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模式
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需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三)报告期内主要项目进展情况
1、战略布局进展情况
2022年末,公司实现了在重庆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布局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的战略规划,实现了对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市场的全覆盖,改变了单一生产基地服务局限性的问题,将提升公司各生产基地的产能利用率。
2、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末,公司基本完成了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一期项目的主要建设工作和员工培训工作,并取得了部分订单,具备了规模化生产能力,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目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年设计产能15万立方米,能够为重庆市南彭生产基地周边约100公里范围内的装配式建设提供各种类型的预制构件。
3、庆谊辉建设进展情况
2022年6月,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庆谊辉82%股权;12月,庆谊辉完成办公楼、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原材料料仓等建设工作,并进行了试生产,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交割工作,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4月,庆谊辉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生产能力核定认证,尽快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26.4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0.75%;实现营业收入16.53亿元,同比增长22.46%;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后,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6.51亿元,同比增长2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7亿元,同比下降172.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185.8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3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115.6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5.58%;生产砂浆2.0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5.08%;实现营业收入4.20亿元,同比增长36.43%,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13亿元,同比下滑57.99%,主要系商品混凝土价格持续下滑、市场竞争激烈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情况的重要事项如下:
(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及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情况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3年1-3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50.00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8.33元/立方米;42.5级(袋装)水泥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473.33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63.33元/吨;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03.00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7.00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220.00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元/吨;机制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13.00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7.00元/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不含孳息)总额47,063.41万元;
2、截至2023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3.50亿元,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均未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存款类的协定存款,为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仅为提高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亦视为现金管理。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4月3日,庆谊辉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生产能力核定认证,尽快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2、报告期内,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实现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0.22万立方米,后续将继续拓展市场,提升自身经营能力。
3、2023年3月23日,民航局正式批复同意将璧山正兴场址作为重庆市新机场的推荐场址,并建议下阶段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根据机场功能定位,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未来将积极参与新机场的建设工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行业调整使得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不及预期,最终导致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规划及《章程》关于分红条款的规定,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的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494,433.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587,472,216.90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892,028.7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9,326,728.17元。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区域为重庆市。2022年,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下滑54.4%,叠加高温、限电、停产等因素影响,使得重庆市2022年全年商品混凝土产销量为5,733.67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9.59%。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仍处于下行阶段。为了更好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推出了多项发展政策,房地产行业进入了发展新阶段。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未来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分红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未来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于2022年实现了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的战略布局,控股子公司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尚在建设中,且位于璧山正兴镇的重庆第二机场即将进入建设阶段,公司在2023年的资金投入需求较大。
公司在房地产发展新阶段中稳步提升公司商品混凝土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现金流量要求和抗风险能力的要求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红预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预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6.70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从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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