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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27                公司简称:永安期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03,777,777.84元。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3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宏观政策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

  报告期内,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考验,宏观政策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宏观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外部环境动荡不安,国内经济发展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恢复的基础尚需要进一步巩固,资本市场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开拓前行。

  2)行业基本法出台,期货行业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022年8月1日,“三十年磨一剑”的《期货和衍生品法》 正式实施,行业基本法将“促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确立为立法宗旨,突出期货和衍生品为国民经济、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定位,明确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的三大基本功能。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监管部门加快开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未来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促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3)期货市场提质增效步伐加快

  期货市场运行平稳,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67.68亿手(单边,下同),成交额534.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93%和7.96%,成交量较上年虽有所回落,但整体依然延续了自2020年以来的较大规模体量,客户权益突破1.5万亿元。中国商品期货与期权品种成交量占全球总量72.3%,在全球交易所成交量排名中,国内有4家期货交易所成交量排名在前25位。

  期货期权新品种上市速度加快,全年新上市品种16个;截止报告期末,上市期货期权品种总计达到110个,其中,商品类93个(期货65个、期权28个),金融类17个(期货7个、期权10个),形成基本覆盖农业、金属、能源、化工以及金融等国民经济主要领域的产品体系。时隔7年重新批准开展新的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交易,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首个新能源金属品种工业硅期货和期权,成为创新型期货品种的重大试点,进一步完善中国期货和衍生品体系。

  4)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深化

  《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向构建了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基础。2022年9月2日,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同时公告,明确QFII和RQFII可以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首批涉及的期货、期权品种共有41个;2022年12月,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及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同步引入境外交易者;2023年1月12日,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同步引入境外交易者。在单一品种上,截至11月30日,境外交易者2022年度成交量占比最高达27.35%,日均持仓量占比最高达34.37%,显示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浓厚兴趣。

  5)期货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国内150家期货公司总资产1.7万亿元,净资产1,841.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06%和14.07%,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期货公司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特质,经纪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客户权益达到14,808.62亿元,同比增长25%,风险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多元化业务不断丰富。目前,风险管理业务成为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快速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已备案风险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增至100家,总资产超过1,500亿元,净资产突破400亿元,整体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基金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

  1)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中间业务,主要模式为客户通过公司的席位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根据客户服务类型不同,期货经纪业务可分为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和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即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其客户为期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主要指因中金所执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公司作为中金所的全面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代理结算业务。

  2)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理基金管理人销售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基金产品,受理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活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包括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4)风险管理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服务以及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服务,涵盖期货上市品种及其产业链相关品种的贸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割等。公司风险管理业务以服务实体产业客户为宗旨,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依靠期货、现货各方面的渠道资源,结合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交易体系。

  5)境外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新永安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新永安金控下设有新永安期货、新永安实业、新永安资管、新永安证券、永安国际金融和永安全球基金,覆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业务、基金销售业务、放贷业务等多个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82.07亿元,同比增长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9.52亿元,同比增长3.16%。全年营业收入为347.75亿元,同比下降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亿元,同比下降48.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10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2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88353525

  邮件地址:yaqh_ir@yafco.com

  传 真:0571-88388193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本报告所载的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出四舍五入。因此,若干表格内所示的算术结果未必为列示在其之前的数字计算所得。若出现算术结果与所列数字计算所得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光明,199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朝松,201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合计105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上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大华事务所能够遵循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2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2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390,514.41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299%,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38%,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663%,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11%,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113,123.20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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