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17:00-18: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17: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3FwOKKvZe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17:00-18: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17:00-18: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成建先生
公司董事:王舜琰先生
公司副总裁:吴临政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刘洋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鹿文江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红菊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17: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3FwOKKvZe进行报名,届时将通过“易董app”或“腾讯会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参会方式详见活动介绍或通知短信。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17: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263021
联系邮箱:ir@hirain.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共同组成。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特别表决权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六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聘请或者解聘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会对前款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说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不将其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议案6,议案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25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红菊
联系电话:86-10-82263021
电子邮箱:ir@hirai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远期锁汇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进出口业务的外汇结算,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远期锁汇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2022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求,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及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规定,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内控程序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风险控制。本次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公司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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