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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温一丞委托董事温小明参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温一丞委托董事温小明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3年度薪酬以2022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温伟、温小明、温一丞。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2023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2023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融资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3年4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8日14:00在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5,967,013.93元(不含本报告五、(4)所述的2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5,483,558.08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及五、(5)所述的4,827,779.9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变更10,856.97万元至“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实施主体为塞力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付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3、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2022 年 2 月 17 日,大连塞力斯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也注销完毕(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8)。

  4、2022年10月12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公告编号:2022-088)。

  5、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6、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798,619.24元(不含本报告五、(1)所述的13,000,000.00元,五、(2)所述的22,000,000.00元,五、(3)所述的30,000,000.00元,五、(5)所述的4,827,779.9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7,910,980.56(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不含五、(5)所述的4,827,779.9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注:1、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

  2、2022年8月1日,塞力医疗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203财保686号之一】,为确保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塞力医疗的相关诉讼请求最终得以恰当履行,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予以冻结;2023年1月,该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

  3、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4、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0月12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该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 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5,000 万)。截至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错误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已按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1,3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咏林瑞福”)在交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659659201018800018159),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日,阿克苏咏林瑞福将1,3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2)2022年3月8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2,2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由塞力斯生物技术用于偿还其到期债务,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3月10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2,2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5月12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3,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朗润”)在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76130154700005179),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4日,郑州朗润将75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2022年5月13日,郑州朗润将1,25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5)因财务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支出范围(SPD的安全备货金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但不属于可以使用SPD募集资金的投资类别),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合计482.78万元用于采购安全备货及试剂耗材,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日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将前述482.78万元资金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482.78万元从变更后的2018年非公开IVD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返还至变更后的2020年可转债SPD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

  (6)2021年8月3日,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临时补流金额为1,000万元、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78588882)临时补流金额为1,000万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临时补流金额为1,500万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临时补流金额为1,500万元。因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公司在2022年8月2日归还前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时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即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金额原路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7)2021年9月9日,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临时补流金额为2亿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临时补流金额为1亿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临时补流金额为1亿元。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为考虑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在2022年9月7日归还前述4亿元募集资金时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即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金额原路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前述1-5项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2022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整改之前,且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2022年4月专项整改后,公司已落实内部追责、组织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第6-7项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原路归还临时补流金额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2、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预计两年建设完成。项目地块已于 2020 年 5 月交易完成,已于2020 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政策影响,该地块“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尚未实现,导致本项目目前 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因此,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20年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 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合计37,596.70万元,总体投资进度为61.88%。

  (二)2020年可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19,379.86万元,总体投资进度为36.38%。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组织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IVD)业务部门,积极开拓市场业务,结合市场需求提高业务合作的灵活多样性,使之达到预期投入及产出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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