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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梁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晖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梁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韩亚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亚文女士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韩亚文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90-7109799

  传真:0790-7109799

  电子邮箱:mail@wgtechjx.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工业园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韩亚文女士简历

  韩亚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5年5月出生,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20年5月参加工作,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曾任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并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21年11月入职本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务相关工作,现拟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亏损,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28,247,730.23元(合并口径,下同),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9,214,940.3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预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规划等,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1-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45,661,430.75 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2年度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816,360.25元。

  (二)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8,821,907.32元。

  (三)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2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03,174.23元。

  (四)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0,019,543.34元。

  (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0,692,805.30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57,093,277.48元,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沃特佳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的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六)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3)第040006号),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148.72万元,与公司收购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37,714,362.83元。

  三、核销资产状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当期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资产的核销主要为各子公司针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进行减值准备核销处理。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含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4,566.14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06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16%。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资产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方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此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一栏数据中的同类业务发生数为2023年度预算数额,计算口径分别为公司(含子公司)采购业务总量和销售业务总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湖路3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HL4U1U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圣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506.74万元,净资产为3,409.84万元;营业收入为48.00万元,净利润为-190.16万元(未经审计)。

  2、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湖路3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CD6P43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圣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573.29万元,净资产为4,597.68万元;营业收入为2,163.73万元,净利润为-2.3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张春姣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且张春姣女士为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张雄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张雄斌先生为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商品、销售商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7)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6人。

  (8)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45,348.2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7,388.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82.40万元。

  (9)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数89家,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4,299万元。中勤万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儒,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玉棋,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铮,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并在中勤万信执业至今,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 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8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一致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编号:2023-03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虹显示”)

  ● 投资金额: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格光电”)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虹显示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德虹显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3,000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增资后,德虹显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增资资本情况

  为提升德虹显示资本实力,助力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虹显示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德虹显示的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德虹显示100%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注:上述系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提升德虹显示资本实力,扩大其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德虹显示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2、本次增资后,德虹显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8: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

  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投票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3 年5月18日下午 13:45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韩亚文

  (2)联系电话:0790-7109799

  (3)传真:0790-7109799

  (4)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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