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蕾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蕾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3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市场及业务经营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0,918,037.9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172,477,7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3,672,152股。
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现金分红及转增股本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31,194,394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及转增股本股数将以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3-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020)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的津贴为8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管人员执行岗位薪资。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严蕾、桑宏宇、俞平广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2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向关联公司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并签订租赁合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2)。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严蕾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参考202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批准公司于2023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3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和以往与相关银行合作情况,公司拟以抵押(房产、土地)等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子公司香港杭可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充分体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有效提高了公司非财务信息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2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3-02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交易租赁价格以杭州市工业厂房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由公司与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交易公平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参考202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批准公司于2023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同意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在此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2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2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骥、曹政、桑宏宇、赵群武、俞平广、郑林军、章映影、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2023年 5 月 17 日 (上午 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一楼接待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邮编:311231
电话:(0571)82210886
联系人:傅风华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06 公司简称:杭可科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0,918,037.9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172,477,7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3,672,152股。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31,194,394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的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在充放电机、内阻测试仪等后处理系统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和能力,并能提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后处理工序,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的必备工序,经过后处理,锂离子电池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对制造一致性高、稳定性好、性能优异的锂电电芯及电池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依托专业技术、精细化管理和贴身服务,为韩国三星、韩国LG、韩国SK、日本索尼(现为日本村田)、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比亚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欣旺达、远景动力、天津力神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配套供应各类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设备。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充放电设备和内阻测试仪等其他设备,其中充放电设备分为圆柱电池充放电设备、软包/聚合物电池充放电设备(包括常规软包/聚合物电池充放电设备和高温加压充放电设备)、方形电池充放电设备。
公司主要产品展示如下表所示: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本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了解客户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开发环节系本公司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原因是:①产品供货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竞争力。由于行业内均为非标准化生产,所以较高的研发效率能够提升产品竞争力;②良好的设计方案能够提升产品的可靠性和保持较低的故障率,而这两方面因素往往是客户购买决策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
(2)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开发和公司战略研发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由研究所与销售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号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究所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对于新产品开发,采取总体方案设计及评审后分研发项目组进行结构设计和评审,在流程的关键环节中有相应人员的审批,实施过程的合理化确保研发结果符合公司技术要求,最终由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部门讨论确定具体机构设计的正确性并安排生产进度,以此来保证产品的研发成功率,提高工作成效和生产效率。
2、销售模式
公司一般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采购原材料并生产产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生产完毕,并发送至客户处并派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并保障客户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
3、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经过小规模试用采购后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分为标准件与非标件。标准件主要为各类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气动元件以及机械零件,公司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或向有资质的代理商、贸易商进行采购。部分进口标准件,公司主要与国外原厂在中国的一级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保证了可靠的质量和较低的价格。非标件主要为PCB板、变压器、电感等非标产品以及钢材、铝材等材料。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2年锂电池生产后段处理系统发展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消费电子、可再生能源存储等各领域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不断增加,锂电池生产化成、分容检测设备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该行业目前处于成熟发展阶段,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锂电池生产化成、分容检测设备行业的特点是用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过程的高科技设备和机械。该设备旨在确保电池的质量和性能,从生产的初始阶段到最终的测试和分容。该行业的另一个特点是需要不断创新技术,以提高制造过程的效率和成本效益。
锂电池生产化成、分容检测设备行业的基本特征包括:
高精度和准确性:锂离子电池需要严格控制制造过程以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因此,用于生产和测试这些电池的设备需要高度精确和准确。
自动化和智能化:为了提高效率和减少人为错误,锂电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许多设备都是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能够执行复杂的任务并实时分析数据。
通用灵活:锂电池生产过程涉及许多不同的步骤,需要不同类型的设备。因此,该行业使用的设备需要通用且灵活,能够处理不同的电池尺寸、化学成分和产量。
高效率节能:锂电的化成、分容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电量进行生产运营。所以在生产过程中的能量回收利用,提高用电的效率都是相当重要的。
锂电池生产化成、分容检测设备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包括:
开发用于电池生产和测试的高精度设备: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需要高精度的设备和机械来进行精确高效的生产、化成和分容。开发高精度的先进设备对于提高锂离子电池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电池化成过程的改进:化成过程对锂离子电池的性能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开发先进的化成工艺,提高电池性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对该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电池分容技术的进步:分容过程对于确保锂离子电池的质量和一致性至关重要。开发能够准确评估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先进分容技术是行业关键的技术门槛。
电池管理系统的创新:由于对高性能和大容量电池的需求不断增长,锂离子电池的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开发能够监测和控制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先进电池管理系统对于该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杭可科技是一家面向全球化的锂电池后段处理系统设备及方案提供商。公司的产品主要负责锂电池后段处理系统,电池循环测试系统及电池PACK测试系统。行业内少数可同时为圆柱、软包、方形锂电池提供包括充放电设备、物流系统、软件系统在内的后处理工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目前产业已经在数码3C,汽车动力,储能领域的电池厂及汽车厂得到广泛的使用。而且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完成设备的交付。
2022年在电动汽车、储能系统和便携式电子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推动下,锂离子电池行业正在经历快速增长。预计对化成和分容测试设备的需求也会增长,因为这些是锂离子电池制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杭可科技与SK,LG,三星,松下,Sony(村田),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亿纬、欣旺达、远景动力、孚能等国内外多家主要电池厂商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在全球化成分容测试设备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公司还一直在努力扩大其全球影响力,重点是东南亚、欧洲和北美。
综上所述,杭可科技是一家专业生产锂离子电池化成分容检测设备的全球化企业。由于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此类设备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公司在中国市场占据了强势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2年各大电池厂商积极扩张电池产能,预计未来全球锂电池产能稳步提升。据SNE Research 预测,2021至2030年,全球锂电池产能或将从994GWh增长至8247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其中,2022年底预计全球产能为1273GWh,同比增长28%;2025年底有望实现4055GWh的产能,预计未来全球锂电池产能或将不断释放。
截至2022年12月,在电动汽车、储能系统和便携式电子产品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不断增长的推动下,锂电池生产设备行业正在经历快速增长和创新。当时行业中出现并可能在2023年及以后继续发展的一些关键新技术、新产业和新模式包括:
自动化和智能制造:对优质高效电池生产的需求不断增加,带动了更先进的锂电池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制造系统的发展。这些系统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并改善质量控制,这在锂离子电池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固态电池:固态电池是一种很有前途的新技术,与传统锂离子电池相比,它有可能提供更高的能量密度、更快的充电速度和更高的安全性。固态电池的生产需要专门的设备和工艺,这些设备和工艺仍在开发和优化中。
回收和再利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锂离子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开发了新的回收和再利用技术和商业模式。
电池租赁和交换:随着电动汽车需求的持续增长,电池生产设备正在出现新的商业模式,包括电池租赁和交换。这些模型涉及使用专门的设备和流程,可以根据需要有效地移除、更换和回收电池,从而降低电池生产的前期成本并提高行业的整体可持续性。
总体而言,在对高质量、高效和可持续电池生产的需求的推动下,锂电池生产设备行业可能会在2023年及以后继续增长和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模式的发展对于满足这些需求和保持行业的增长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可充电电池的生产后处理系统的全套研发,设计,生产与服务。而公司目前在负压串联化成设备、一体式充放电机、BOX型夹具化成分容系统、直流/交流电压内阻测试仪、高温加压化成设备、电池循环测试设备、电池包测试系统等后处理系统的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交付方面拥有核心的技术能力与全球化的服务团队,并且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MES系统、物流调度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化成分容管理系统、3D数字化管理系统、机器视觉及AI深度学习技术,形成了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目前国内极少数在全球锂电厂家服务中的龙头企业,设备持续出口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波兰,匈牙利等全球市场。
公司持续在锂电池生产后段设备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始终走在行业前列。后段设备为多学科交叉的大型综合性系统,公司在该领域具有优势突出的核心技术。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涉及机械设计、硬件电路、自动化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AI应用等多学科,需要综合集成多领域的知识。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数字化电源技术、高频PWM变流技术、全自动校准技术、高温加压充放电技术、高精度线性充放电技术、高频SPWM/SVPWM变流技术和能量回收技术,以及储能直流系统,热泵管理系统集成运用与管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413.31万元,较2021年同比增加39.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059.44万元,同比增长了108.66%。扣除结构性存款收益、政府补助等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01.45万元,同比增长185.5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6,234,289.14元,转回或转销36,142,639.67元,同时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82,000,963.88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78,607,822.14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527,676.40元,冲回营业成本28,043,849.07元,合并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0,091,649.47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等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 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2 年 12 月末公司对应收往来款项可回收金额进行充分评估分析,鉴于相关债务人已公告破产清算、注销、吊销或无法履行清偿义务,且部分款项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或与债务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等,公司决定进行资产清理并予以应收账款核销金额82,000,963.88元。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18,135,498.54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82,000,963.88元,该应收账款已在2021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5,623,542.73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业务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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