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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及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在审议批准的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决定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等情况进行披露。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为25亿元,为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理财期限较短,且资金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该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2,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民堂在关联方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韩晓在关联方担任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3、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152,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358.81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融资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2,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306,834.42万元,负债总额74,707.13万元,流动负债52,148.94万元,资产净额232,127.29万元,营业收入317,370.31万元,净利润48,666.29万元。

  2、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注册资本38,5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294,384.66万元,负债总额245,689.25万元,流动负债245,689.25万元,资产净额48,695.41万元,营业收入69,869.34万元,净利润15,324.21万元。

  3、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伍,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临港产业园大义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经营范围:工业盐、溴素生产销售;养殖。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4.05%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46,533.65万元,负债总额6,818.93万元,流动负债6,553.67万元,资产净额39,714.71万元,营业收入22,123.15万元,净利润9,151.25万元。

  4、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红波,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临港产业园大义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海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15,917.93万元,负债总额6,691.95万元,流动负债6,691.95万元,资产净额9,225.97万元,营业收入2,217.54万元,净利润1,225.97万元。

  5、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刚,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十七路7号。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等。注册资本8,000万元。2022年资产总额26,005.94万元,负债总额21,005.94万元,流动负债21,005.94万元,资产净额5,00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刘洪安任该公司董事,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结构: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将承担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的接卸工作,与其存在较强的业务协同。后者按照股权比例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方业务的正常开展,风险可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6,358.8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358.81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5%和11.15%。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6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8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其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8,427,840.42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83,152,121.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总股本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7,47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673,225.88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29%。2022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99,997,073.36元,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9%。故2022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达到公司分红政策的标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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