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515号205、207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780号7层709室”,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
三、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新增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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